三、主要任务
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大局,突出六个重点,打造六大工程。
(一)全面实施区域合作交流工程,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把握浙江与各兄弟省(市、区)的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市场潜力,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原则,进一步拓展省际合作交流的内涵和方式,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开展省际合作交流。
1、全面深化长三角区域合作
健全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长三角指导意见和区域规划,围绕大融合,立足大区域,深化长三角合作交流,联手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合力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完善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专题合作组和城市经济协调会等区域合作机制。共同建设一批国家级创业创新平台和载体,有序推进异地联合兴办开发区,协同建设统一开放市场体系,构筑一批有效促进区域合作交流的人才、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平台,共同打造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和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
进一步加强长三角一体化专题合作。编制实施一批专项规划,重点开展交通、能源、信息、科技、环保、信用、社保、金融、涉外服务、工商管理等领域合作。积极推进长三角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化建设,积极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金融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省际和省内城际轨道交通建设,积极参与长三角文化产业带建设。
推进与长江流域中心城市的联动发展。加强与上海、南京、武汉、重庆等沿江中心城市的双边与多边合作,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参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强在产业园区、物流、港口、信息、产权、科技等领域的合作,有序引导我省人力资源需求较大、土地要求较高和资源密集的行业向合作共建园区转移,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理、错位竞争、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2、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与东北振兴
充分利用中西部地区农业基础雄厚的特点,鼓励我省农业龙头企业与中西部地区合作发展效益农业。通过重大课题研究、人才培养交流、科技实用项目转化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与中西部地区的科技、人才交流合作。利用中西部地区市场潜力大、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较低的有利条件,积极引导我省企业逐步建立以大中城市为核心、覆盖中西部地区的营销网络。引导优势企业以资产重组、参股入股、多元化投资等形式,参与中西部地区发展和建设。探索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皖江城市带共建产业园区,成为我省企业“走出去”发展、开发资源、拓展市场的重要基地。根据东北地区的产业特点,注重开展重点行业的合作,鼓励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东北地区的国企改革和重组,重点加强与东北地区的粮食产销合作,在东北沿海临港地区建设粮食储备中转物流基地,解决“北粮南运”物流通道不畅问题。进一步融通与东北地区的物资流、技术流、信息流、人才流,逐步形成联合开发、流通顺畅、分工合作的大市场。立足东北,加强同东北亚国家的经济合作。
3、切实加强与周边省际地区互动发展
积极推动温州、衢州、丽水三市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快建设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加强旅游文化合作和对台直接贸易。鼓励省际边界县市全面参与浙闽赣皖九方经济区协作,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产业合作对接、构建统一市场,推动要素无障碍流动,争取政策共享,共同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发展。
4、努力扩大与港澳地区的经贸合作
认真落实国家实施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和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与港澳地区的经贸合作,促进浙台产业对接发展,继续办好“港澳?浙江周”活动。积极吸引港澳台企业落户浙江,引导省内各类资本与港澳台资本相结合。
5、加快推进省内都市区和城市群建设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深入实施《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20年)》,加强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建设,着力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形成杭、甬、温三大都市圈和浙中城市群。加强都市区、都市圈、城市群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建立互利互惠、合作发展平台,建立市长联席会议决策机制、都市圈工作会议协商机制、都市圈主任办公会议议事机制和专业委员会专题合作执行机制等四级工作机制,加强规划编制、政策协调、项目建设等区域合作重大问题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企业主体和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共同推进都市经济圈建设。进一步推进浙东四市合作组织建设。
(二)全面实施省外引进工程,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
紧紧围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这条主线,坚持把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作为省外引进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构建完善的省外引进工作体系,促进省外引进优化扩容、提质增速。
1、加快重点产业引进
主动对接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我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指导,开展“招大(大企业、大项目、大机构)、选优(优质项目、优质资源、优质要素)、引高(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重点引进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一批海洋经济项目、一批现代服务业项目和一批高效生态农业项目。
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把握新科技革命和绿色经济发展方向,结合我省将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的生物、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海洋新兴、新能源汽车和核电关联等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省外引进力度。吸引一批国际高端创新人才,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建设一批国家级产业基地。
专栏4
“十二五”时期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重点
产业领域
| 布 局 重 点
| 引 进 重 点
|
生物产业
| 杭州、台州、绍兴、湖州、金华、丽水
| 特色原料药及药物制剂、绿色农用生物制品、现代中药、生物制药、农业良种育种、海洋生物开发、生物服务等
|
物联网
产业
| 杭州、嘉兴、温州等
| 信息感知与传输、网络集成与数据处理、应用方案与标准化等
|
新能源
产业
| 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衢州
| 光伏、风电、太阳能光热、水电及潮汐能等
|
新材料
产业
| 全省各地
| 电子信息、新能源、新型金属、新型无机非金属、新型化工、新型纺织、纳米等材料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杭州、宁波、温州、台州、嘉兴、湖州、衢州、绍兴等
| 单机及成套设备的自主创新;部(套)件集成化、基础件的高端化、铸锻件大型化、优势装备规模化
|
节能环保产业
| 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台州等
| 节能装备研发与推广、节能产品;水、大气、固体废物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等
|
海洋新兴产业
| 宁波、舟山、杭州、温州、台州等
| 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海水淡化和海水综合利用等
|
新能源汽车产业
| 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等
| 新能源汽车整车、关键零部件项目;新能源汽车工程研究机构
|
核电关联产业
| 海盐、三门、龙游等
| 核电关联装备制造业、核电生产性服务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