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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内合作交流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
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内合作交流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浙发改规划〔2011〕42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国内合作交流发展“十二五”规划》是列入我省省级“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的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浙江省国内合作交流发展“十二五”规划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时期。扩大国内合作交流,是我省对内开放的重要内容,是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面对新形势、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需要以更宽广的视野、更开放的思路和更科学的方法,全面、积极、深入、有效地开展工作,特编制《浙江省国内合作交流发展“十二五”规划》,用以指导“十二五”时期全省国内合作交流工作。
  本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要依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加强国内合作交流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一、现实基础与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健全网络、搭建平台、完善政策、创新方式、营造环境,开创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新局面,圆满完成了《浙江省“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以及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四大板块协同发展。基本形成招商引资、省外浙商回归、人才科技引进和战略资源合作开发“四位一体”的省外引进体系;成功进行全国浙商营销网络试点,并转入全面推广阶段,商会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积极服务全国区域发展,广泛开展省际合作交流,认真做好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党中央交给的政治任务;深入实施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加大支持省内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力度,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工作深入开展;全省大跨度、宽领域、多层次的合作交流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2、四大绩效日益凸显。省外引进富有成效,共引进省外内资项目4987个,到位资金2250亿元,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全国浙商营销网络全面推进,共建成浙江产品营销中心204家,市场外重点经销户534家,进一步扩大了浙江产品国内市场份额。山海协作扎实开展,共签订山海协作项目3971个,到位资金865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省际合作全面深化,达成省际合作项目1100个,协议投资额1200多亿元,向涪陵、广元、南充等受援地区无偿捐资赠物4.089亿元,签订经贸合作项目256个,到位资金358亿元,有力地拓展了我省经济发展空间,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
  3、四大优势基本形成。通过各级重视、上下联动、协调各方、整体推进,建立健全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领导小组、省外引进和浙商回归联席会议以及全国浙商营销网络建设联席会议,构建政府联系网、企业联络网和系统联动网,形成了健全的网络优势。通过组织参加重大经贸合作活动,建立全国浙商营销网络,举办首届全国各省(市、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研讨会,形成了坚实的平台优势。通过健全全国经合系统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信息库、项目库、数据库“三库”建设,开展绩效评价,形成了丰富的信息优势。通过不断创新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理念,完善全省经合系统工作体系,丰富和发展浙江协作精神,形成了强大的机制优势。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十一五”期间,我省国内合作交流工作仍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区域合作体制性障碍有待突破,要素资源的竞争日益加剧,推进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资源手段有待加强,全省经合系统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专栏1
“十一五”期间我省国内合作交流的指导性文件和规划

1、《浙江省“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

2、《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加强国内合作交流的若干意见》(浙委〔2009〕7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引进工作意见》(浙政办发〔2006〕17号);

4、《关于浙江省省外企业联合会商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07〕87号);

5、《关于实施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63号);

6、《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走出去发展有关服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21号);

7、《浙江省省外引进和浙商回归工作三年规划(2010-2012年)》。



  专栏2
“十一五”期间我省国内合作交流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领域

指    标

“十一五”

规划目标

“十一五”实

际执行情况

完成情况

省际

合作

1、每年组织重大经贸交流活动(次)

10次以上

12

超额完成

2、与外省(市、区)达成合作项目(个)

1000个以上

1100

超额完成

山海

协作

3、签订产业合作项目

项目数(个)

1500

3971

超额完成

合作金额(亿元)

150

865

超额完成

4、有组织输出省内欠发达地区劳动力(万人次)

15

34

超额完成

5、对口培训劳动力(万人)

1.5

28

超额完成

山海

协作

6、落实公益性援建项目或农村经济发展项目(个)

500

750

超额完成

对口

支援

7、建设浙川新村扶贫工程

项目数(个)

180

186

超额完成

金额(万元)

7200

7920

超额完成

8、我省有对口支援任务的市,每年在以重庆涪陵区为重点的三峡库区落实项目(个)

≥1

51

超额完成

非规划类指标:对口支援涪陵为主的三峡库区和四川省广元市、南充市,签订经济合作项目301个,协议金额757.43亿元;无偿捐赠资金24424.1万元,援建学校、卫生院193所,培训各类人才、劳务3.37万人,结对助学6982人,改造乡村道路7915公里。

省外

引进

9、实际到位内资(含在外浙商回乡投资)

年均增长10%以上

年均增长12.5%

超额完成

10、引进或共建科技创新载体

50家

400家

超额完成

11、引进省外浙商回乡投资金额

300亿元

436亿元

超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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