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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规划、先行试点、分步推进的办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开展试点阶段(2011-2012年)。以包河区为回收亭(站)和集散交易市场建设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进。

  (二)扎实推进阶段(2013-2016年)。基本完成规划区域内回收产业体系建设工作,建成4个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集散交易市场,初步构建1个旧货市场和2个再生资源产业园(产业基地)。

  (三)全面完成阶段(2017-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产业三大网络建设工作,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化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社区回收网络体系

  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6〕22号)中“城市社区可按照每1000-1500户设置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的要求,按照“便于交售、服务市民”的原则,科学细致谋划,合理规划布局,加快建设社区回收网络体系。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社区管理、文明创建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相关规定,采取固定设点回收与定时、定点流动回收相结合的办法,在全市设置1000个回收点。

  合肥城市社区回收点设置规划表

地 区

数量(个)

地 区

数量(个)

庐阳区

90

经开区

90

蜀山区

120

新站区

90

瑶海区

250

高新区

90

包河区

140

滨湖新区

130

合 计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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