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在此之前我省组织的太阳能光伏组件、逆变器招标按照本次国家招标价格执行。原中标企业,供货对象适用于国家已拨付资金的光伏电站项目。国家已批准立项,未拨付资金的项目,按本次国家招标价格执行,光伏电站建设成本按本规定执行。
  四 、申报程序
  项目单位向所在市财政局、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上报实施方案。市财政局、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主管部门要依据本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组织编制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示范项目调整方案,以及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项目汇总表、申请补助资金汇总表、项目实施方案、电网接入情况、已拨付资金的光电应用项目进展情况等)务于2010年10月25日前上报省财政厅、科技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各两套,并附电子文档各一套。
  五、工作要求
  项目申报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本着“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连片建设示范项目的市应由市政府牵头成立有权威性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连片建设示范项目的申报、实施、后期管理等工作。各地发改委要按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示范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河南省财政厅      林浩  0371 65808905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陶曼希 0371 65908396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张瑛  0371 68080827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郭宏文 0371 69691506

  附件:1、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财建[2010]662号)(略)
     2、河南省用户侧示范项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汇总表

二O一O年十月九日

  附件2、
  河南省用户侧示范项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业主名称

子项目名称

装机容量

(千瓦)

总投资

地方自筹资金

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安装地点

(建筑名称)

占用面积

(平方米)

建设周期

(年 月-年 月)

示范区域一

 

 

 

 

 

 

 

项目业主1

项目1

 

 

 

 

 

 

 

 

项目2

 

 

 

 

 

 

 

 

……

 

 

 

 

 

 

 

项目业主2

项目1

 

 

 

 

 

 

 

 

项目2

 

 

 

 

 

 

 

 

……

 

 

 

 

 

 

 

示范区域二

 

 

 

 

 

 

 

项目业主1

项目1

 

 

 

 

 

 

 

 

项目2

 

 

 

 

 

 

 

项目业主2

项目1

 

 

 

 

 

 

 

 

项目2

 

 

 

 

 

 

 

合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