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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国家级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国家级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生产力促进中心: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08〕141号)的要求,省科技厅拟对2008年以来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的国家级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请你们认真做好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
  一、验收依据
  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火炬项目开发任务合同书》、“火炬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火炬项目立项专家评审意见等。
  二、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准备项目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包括:
  (1)《国家级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验收审批表》
  (2)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3)参加项目实施主要人员名单
  (4)项目承担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其他可证明项目成熟度的材料
  2.项目承担单位将验收材料一式三份提交所在地市科技局(或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并签署意见。
  3.市科技局(或高新区管委会)将审核后的验收材料进行汇总,并于2010年11月10日前上报省科技厅成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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