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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重庆交通行业“十一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重庆交通行业“十一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渝交党〔2011〕78号)


各区县交通局(委),渝中区建交委,委属各单位,交通开投集团,交运集团,港务物流集团,中信渝黔公司,中信沪渝公司,路桥建设重庆公司,行业各有关单位:

  “十一五”期间,全市交通行业紧紧围绕交通中心工作,以“树文明行业新风,建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以持续提高交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以深入推进交通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和文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立足岗位,服务社会,取得了可喜成绩。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激励各子行业各单位更积极地参与文明创建,经委文明办推荐和社会公示后,交通党委决定授予重庆市公路局等12个单位重庆交通行业“十一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以上受到命名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不断创新,继续抓好三个文明建设,为我市交通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重庆交通行业“十一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11年5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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