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公路长大隧道和钢管拱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交管养〔2011〕18号)
公路局、高速集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长大隧道和钢管拱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11〕5号),我委制定了《公路长大隧道和钢管拱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公路长大隧道和钢管拱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公路长大隧道和钢管拱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公路隧道和桥梁养护领域安全管理措施,及时发现、治理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大型桥隧安全运营。
二、职责分工
市交委负责指导全市公路长大隧道和钢管拱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公路局负责地方公路长大隧道和钢管拱桥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高速集团负责高速公路长大隧道和钢管拱桥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大于一千米的长隧道或隧道群,交通繁忙或危险化学品车辆行驶较为集中的隧道;所有钢管拱桥。
(二)排查整治主要工作内容。一是长大隧道方面:排查运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和相关部门或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处置联动机制;核查隧道技术状况评定等级以及各类技术参数指标;是否按规范开展养护工作;通风、照明和监控等机电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完善。二是钢管拱桥方面:排查养护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核查桥梁技术状况评定以及各类技术参数指标;重点检查拱桥吊杆的防腐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规范要求的频率和内容开展检测、检查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完善。
四、工作安排
排查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部署阶段(5月)
各相关单位在此阶段应建立各级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专项整治方案,全面部署工作任务。并请在5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送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