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超限运输车辆通行和安全管控力度。加强车辆控制和通行管理措施,防止超限运输车辆在车流高峰时段驶入临时交通转换道区域引发交通堵塞和安全事故。
(四)完善施工区域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区域应设置外观美观、结构密实的围挡封闭设施,并保持围挡封闭设施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加强施工车辆和社会车辆行驶秩序的规范管理,防止社会车辆驶入施工区域。
2.临时交通转换道单向净宽不低于8米,确保临时交通转换道线形顺畅和良好的路面技术状况,加强临时交通转换道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转换道两侧和路幅中央应设置符合高速公路技术标准的防撞护栏,并完善反光诱导标识和中央防眩设施,确保临时交通转换道运行期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安全畅通。
临时交通转换道两侧应设置防护隔离设施,并保持与既有高速公路衔接处防护隔离设施的连续性,避免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引发安全事故。
3.严格按照国家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规程设置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并根据施工路段的实际情况加强交通标志内容、长度和密度,确保交通标志指示、警示和限速等应有功能发挥。加强夜间交通安全设施,设置LED导向灯、警示频闪灯等设施,强化交通转换点标志功能,增强行车安全可控性;设置专职安全值守人员,维持施工路段交通秩序,并做好交通标志规范摆放和清洗、更换脏污、残损标志工作。
4.加强高速公路行车诱导,重点加强占道施工和交通转换期间的交通标志和安全控制措施,防止社会车辆驶入施工区域;保持交通标志外观、规格的统一性,维护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的良好形象。
5.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规范施工现场人员着装和行为,严禁超出施工封闭区域作业和横穿高速公路等违规行为,保障社会车辆正常通行。
6.加强施工车辆的安全管理,保持施工车辆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严禁施工车辆违章占道、调头、逆行等违规行为。
(五)未尽事宜按照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相关要求执行。
四、建立健全业主、施工单位和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的联系协调机制,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定好有效的排堵预案和工作机制,并加强应急救援力量配置,协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在施工区域就近布设救援设施,及时处理事故、故障车辆引发的交通堵塞;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施工组织、交通组织存在的问题,保障施工期间交通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