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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昌龙大道延伸段道路穿越渝昆高速公路施工交通组织的批复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昌龙大道延伸段道路穿越渝昆高速公路施工交通组织的批复
(渝高管〔2011〕55号)


荣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昌龙大道延伸段跨越渝昆高速公路路改桥施工的申请》(荣建委文〔2011〕10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荣昌县昌龙大道延伸段工程建设,满足昌龙大道延伸段道路下穿渝昆高速公路要求,原则同意昌龙大道延伸段道路下穿渝昆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施工。

  二、本批复施工内容含昌龙大道延伸段道路下穿工程“路改桥”和临时交通转换道等施工作业内容。

  三、请你委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组织和交通组织方案,本着最大限度减小对高速公路正常运行影响的原则,统筹安排施工作业内容,合理组织施工顺序、施工步骤,加大施工投入,严格遵照《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施工,确保施工期间高速公路运行安全畅通和施工作业安全。

  (一)临时交通转换道应在2011年5月20日前完工;高速公路“路改桥”工程最迟须在2011年9月底前完工,并确保在“国庆”假期前恢复高速公路正常交通。

  (二)施工交通组织按两阶段执行。

  第一阶段:实施临时交通转换道与高速公路拼接段施工,期间实行占道施工(占用应急停车道)。

  第二阶段:待临时交通转换道完工并满足车辆通行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将高速公路主线车辆转换至临时交通转换道改线通行后,再行实施高速公路主线“路改桥”工程施工。

  (三)加强车辆交通管制服务引导措施。

  1.强化施工信息和交通管理宣传力度。提前一周通过报纸、广播等市级媒体及高速路网可变情报板、收费站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施工作业信息和交通管制转换信息。

  2.强化车辆安全管理和引导工作。重点加强施工区域相邻收费站、互通立交的交通控制和安全管理力度,在交通管制点和施工区域设置大型、醒目的施工交通管制公告牌和车辆交通转换引导提示设施,有效提示引导车辆安全通行,并设置专职人员切实做好管制车辆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和社会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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