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设立高速公路支队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渝交委人〔2011〕28号)
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
根据渝编办〔2010〕139号文件精神,撤销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设立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速公路各支队管辖范围
具体为: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下辖原高速公路支队第一、二、三、四、六、七、八、十、十一大队,管辖路段为成渝高速、渝宜高速东环至云台段、渝邻高速、渝武高速、渝黔高速、长涪高速、渝遂高速、绕城高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下辖原高速公路支队第五、九、十五、十六大队,管辖路段为渝宜高速云台至巫山段、垫恩高速、万开高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下辖原高速公路支队第十二、十三、十四大队,管辖路段为渝湘高速大观至洪安段。
二、高速公路各支队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