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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质量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质量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鲁商务建设字〔2011〕572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1]19号),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现就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质量建设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为总抓手,以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为目标,以“巩固、规范、发展、提高”为主题,强化质量观念,树立品牌意识,推进规范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经营水平,全面推进质量建设,促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质量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在扩大农家店覆盖面的同时,着力强化农家店后续管理,促进我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质量上台阶、管理上水平、服务上档次。通过质量建设年活动,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基本实现:
  1、标识醒目统一。以县(市、区)或承办企业为单位,统一农家店外观、招牌设计。农家店招牌突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用标识、农家店统一编码及监督举报电话。农家店、配送中心均在显著位置悬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用标识牌,并将标识广泛应用于货架、车辆等设备设施。
  2、店容店貌整洁。农家店始终保持卫生整洁,店内通风明亮,店外清洁卫生,有与经营商品相匹配的陈列货架,商品按区域分类、分品种摆放,做到码放整齐、陈列有序、明码标价。
  3、管理制度健全。承办企业建立完善农家店巡查、配送、商品质量管理等制度。有对加盟店管理运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农家店统一张贴诚信经营守则、商品质量承诺,建立完善商品进货台账,并在显要位置悬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经营许可等证照。
  4、统一配送率提升。承办企业与加盟农家店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对农家店保持正常的配送业务。通过总部统一配送、指定供货商直配、乡镇大店配送(店配合一)等形式,快速消费品统一配送率达到50%,农业生产资料统一配送率达到90%以上。
  5、商品质量安全。统一配送及指定供货商直供商品,实行承办企业总部准入备案制度;农家店自行采购商品,实现对进货渠道及供应商的登记管理。农家店切实做到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经营过期、“三无”商品,确保商品优质可靠、物美价廉。
  6、服务功能完善。在农家店实现商品销售的同时,增设非处方药品、图书音像、烟草等专卖品的销售,加载金融、邮政、通信、理发、洗浴、中介、代收费等社会服务功能,使农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城里人一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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