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关于报送《2011年上海市粮食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函
(沪粮财〔2011〕45号)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2011年上海市粮食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报送。
上海市粮食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
2011年上海市粮食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2011年上海市粮食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日常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治理“小金库”各项工作任务,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指导“小金库”专项治理,进行全面复查的各单位负责人对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各部门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切实完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时间步骤
根据《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治理工作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检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等5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截至2011年5月底)
局机关本部及局属各单位进行全面复查。按照有关要求,对以下几项内容重点开展复查自纠工作:
1.是否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而设立“小金库”;
2.是否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是否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是否存在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是否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是否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是否存在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是否存在利用“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补贴的行为;
9.是否按照本市《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开设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