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继续做好两部条例和本市粮食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做好《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七周年和《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八周年的宣传活动,围绕国家粮食局确立的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本市粮食流通工作实际,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加大本市粮食规范性文件宣传力度。
6、加强对本市粮食质量安全、粮食应急保障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的法制宣传。将粮食质量和粮食应急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今年本市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开展粮食质量监管经验和典型事例的宣传,特别是加强对粮食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教育,增强粮食部门处置应急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7、做好典型宣传和主题宣传。广泛宣传本市粮食“五五”普法期间的先进典型、全国和本市粮食行业“六五”普法规划,做好“10.16”世界粮食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
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化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8、重点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局机关公务员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法律知识测试。
9、加强面向粮食经营者的法制宣传。加大对粮食经营者在粮食经营活动中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及其应履行法定义务的宣传,发放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广泛宣传《上海市粮食收购资格暂行规定》、《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上海市粮食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积极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
10、开展面向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面向种粮农民重点开展粮食收购政策的宣传,发放粮食科普资料和法律书籍,推广温控气控储存、低温低氧低剂量绿色储存等先进储粮技术,普及科学储粮知识。结合“法律进社区”、“放心粮油”等活动,贯彻《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37号)精神,做好粮油消费知识和放心粮油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粮食。
四、坚持粮食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