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做好本市2011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沪粮调〔2011〕58号)
各区县粮食局(署)、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粮食企业:
2011年本市夏粮收购即将开始。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三夏”工作会议和上海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本市夏粮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收购市场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收购市场分析,切实抓好夏粮收购工作
今年本市夏粮生产保持较好势头,粮食产量较去年有所增加。据农业部门统计,本市夏粮小麦播种面积90万亩左右,预计产量23.5万吨,增幅约20%。受通胀预期增强、农资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种粮农民对市场收购价格预期比较强烈,而当前小麦、小麦粉市场价格比较平稳,今年夏粮小麦收购市场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对此,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夏粮收购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收购市场分析,及早制订夏粮收购工作预案,确保今年收购工作平稳有序。
二、发挥粮食龙头企业市场主导作用,切实维护收购市场稳定
各区县粮食龙头企业要加强对今年本市夏粮收购形势的分析,加强经营风险防范,理性入市采购,合理确定收购价格,保持与周边区域价格动态平衡;要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按质论价,规范作价,切实维护收购市场秩序;要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意识,采取多种收购方式,方便农民售粮,积极为农民提供烘干、晾晒服务,减少农民产后损失,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与区县粮食企业的沟通协调,及早落实储备小麦采购计划,增加本地粮源采购量,充实储备粮库存。
三、加强粮食产销对接,稳定种粮农民销售渠道
加强粮食产销对接是适应本市粮食生产日趋规模化、集约化特点,保障农民稳定售粮渠道,足量掌握粮源的重要途径。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鼓励辖区内粮食经营加工企业与粮食生产合作社、种粮大户进行产销对接,切实为种粮农民提供稳定的售粮渠道和价格保障机制;要继续引导和鼓励有资质的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本市粮食有序流通,拓宽种粮农民售粮渠道,保护种粮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