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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豫财会[2010]34号)


省直各单位、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10]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河南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所属单位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一、做好宣传。省直各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财政部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鼓励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并为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做好协调工作。
  二、报名范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辖直属行政单位担任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正处级干部及其后备人员。
  三、申请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直接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四、申报时间。2010年5月17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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