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切实加强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健全会计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会计人才培养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我们制定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
会计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会计人才在振兴河南经济、实现中原崛起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队伍。根据《
会计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通知》(财会[2007]8号)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科教兴豫、人才强省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立足知识前沿,创新培养机制,严格科学管理,着力培养一批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打造一支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的会计人才队伍,促进我省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为推动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优秀的人才储备和强大的智力支持。
二、培养目标
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在合理预计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加快发展,以及国有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战略、行政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及会计理论研究对会计人才的需求,充分考虑现阶段我省开展高层次会计人才培训能力的基础上,按照会计人才的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开展我省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在全省范围内,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培养100名省内会计领军人才(其中:企业类50名、行政事业类20名、注册会计师类20名、会计学术类10名)、100名正高级会计师、5000名执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总量达到8000人、会计师总量到达100000人(简称《11581工程》),担负全省会计行业的领军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