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豫工信﹝2010﹞128号)
省直各部门,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省属重点企业: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办建﹝2009)158号)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0年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0年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2010年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2010年度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我省信息化健康、快速发展,确保信息化提速工程落到实处,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办建〔2009〕158号)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信息化对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推动电子装备制造、软件服务等产业做大做强。加快信息化提速工程建设,着力推进两化融合,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重要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深化信息化在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各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水平,服务和保障“两个跨越”与中原崛起发展战略。
二、申报原则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国家和我省信息化及产业发展政策、推动我省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实施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及国家财政资助项目的资金配套等。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是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09〕41号)文件要求,符合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关于“信息化提速工程”的有关要求;二是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豫财办建〔2009〕158号文件规定;三是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领域代表性和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并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较强的普及推广价值,建成后能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重点支持的方向和领域
(一)两化融合
项目条件:符合豫财办建〔2009〕158号文件规定;限于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
项目方向:(1)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供销、管理等环节的应用。(2)信息技术在安全生产、资源可循环利用与可持续发展领域中的应用。(3)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项目、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工业领域物联网应用项目。(4)国家和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项目。
(二)软件业
项目条件:符合豫财办建〔2009〕158号文件规定。
项目方向:(1)工业软件。计算机辅助研发和制造软件(CAD/CAE/CAPP/PDM)、企业生产过程管控一体化软件、企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现代物流管理系统等软件与产业化。(2)嵌入式软件。面向装备、电力、交通、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嵌入式软件的产业化。(3)信息安全软件。安全操作系统、安全交换、防火墙、防病毒、入侵检测、网络信任与安全等软件的产业化,面向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等核心应用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产品的产业化。(4)电子政务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软件产业化。
(三)信息化支撑体系
项目条件:符合豫财办建〔2009〕158号文件规定。
项目方向:(1)产业集聚区特别是省级产业示范基地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2)物联网联盟和产业化项目。(3)省级信息化专家库建设、重要信息系统容灾备份和数据库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