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团队的组成
(一)具有研发能力并取得科研成果的博士和出站博士后人员。
(二)在科研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特别是近年来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支撑计划或重大科技专项的教授、研究员等。
(三)国内外相关专业学科的博士、博士后及其他高层次科技人才。
(四)创新团队成员应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强,潜心科研,开拓创新,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五)创新团队设主任、副主任。主任、副主任由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单位及相关单位的人事、科研部门推荐,经专家评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方可担任。创新团队主任必须具有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是全省各有关学科的领军人物或学科带头人,能够组织并带动团队成员努力完成科研任务。
(六)加入创新团队,由个人申请,团队负责人推荐,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省博管办审核备案。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力量,使创新团队组成具有广泛性,其成员可在国内外各相关学科领域选拔,创新团队主任所在单位的成员不超过该团队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创新团队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组织创新团队成员开展科技研发活动,负责创新团队的项目分配、项目研发和验收、工作考核等项工作。
(二)有权决定博士、博士后人员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入创新团队。
(三)负责与项目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做好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
(四)负责创新团队的日常管理和科研成果转化的利益分配等相关事宜。
(五)创新团队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
四、创新团队工作范围
(一)为全省企事业单位提供科技咨询和技术指导,攻克技术难题,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
(二)可与研发基地单位、工作站单位联合开展科技研发工作,积极参加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充分发挥其在科技创新实践中的作用。
(三)将博士、博士后和教授、研究员等高层次人才的最新科研成果向企业和“三农”经济实体转化,扶持企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四)根据企业和“三农”所需,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等活动,加速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新型技术人才。
(五)为政府制定经济发展规划、高层次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重大研究任务提供决策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