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市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共青团中央《
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2006〕3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9年,我省各级“三支一扶”工作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与服务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三支一扶”工作任务,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数量将达到630万人,我省将达到401万人,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消除、全社会就业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我省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繁重。继续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农村基层人才匮乏、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各地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全局意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把“三支一扶”工作抓紧抓好,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二、加强领导,认真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