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评的方法
对执法机构的考评和对执法人员的考评分别进行。
(一)对执法机构的考评
考评机构客观公正地确定各执法机构的分值,并将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公布考评结果,建立奖惩机制,对年度内连续两次被评为较差档次的执法机构,取消当年局评先资格,两次被评为优秀档次的执法机构,和其他部门在评先同等情况下具有优先资格。
(二)对执法人员的考评
1、对考评中发现的有关执法人员的违法问题,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款,列出表现、违反的法律规范条款,分析原因,指出后果。
2、考评机构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试行办法》(豫政[2007]1号)的规定,经集体研究认定,提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或者其他责任追究意见报经领导小组决定。
3、考评机构根据决定监督落实对有关执法人员的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或者其他责任追究。
4、有关执法人员制定学习法律法规和改进的措施交考评机构留存。
5、对于考评中发现执法水平较高,承办优秀案件的执法人员在年终考评时,可定为优秀档次,并作为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六、考评时间
每年进行两次考评,上半年考评时间为6月份,下半年的考评9月底完成。
七、考评的计分方法
考评以百分制形式进行,分解确定各项分值,实行倒扣分方法。详见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计分表。
附件:
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计分表
考评内容
| 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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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重视及学法情况(10分)
| 1.无学法记录扣5分。2.如单位没有组织参加上级执法人员培训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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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措施(10分)
| 1.无改进执法工作制度和措施扣5分。2.工作中没有落实改进措施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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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行为(20分)
| 1.该立案而不立案查处,该上报的案件瞒而不报的扣5分。2.违法行政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3.规费征收违法减免、未足额征收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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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执法的差错率(15分)
| 根据违法的案件数认定:1.因办案过错责任,发生水事违法案件行政败诉案件的扣5分。 2.因办案过错责任,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扣5分。3.执法行为错误、不当造成民事和行政赔偿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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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有发生在本部门的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不作为、延迟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事项)(15分)
| 每发生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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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施的执法行为是否存在不适当(15分)
| 每出现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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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执法文书是否真实和规范(15分)
| 1.发现一次执法文书不真实现象扣3分,2.故意造假现象一次扣5分。3.执法文书不规范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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