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方案的通知
(郑水〔2010〕74号)
局属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郑州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方案》已经局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郑州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水平,根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政文[2010]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0年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政责[2010]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部门内部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08]14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郑州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着力规范行政行为,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贯彻到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公开、公正的对行政执法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评,促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考评的组织实施
局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办公室、水政水资源处、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室)负责考评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 考评的对象
水保处、河道处、防汛抗旱办公室、水政监察支队、供水节水办公室、尖岗水库管理处、常庄水库管理处、陆浑灌区郑州管理局及其执法人员纳入考评范围。
四、考评的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领导重视及学法情况。(二)根据当前自身执法现状,完善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措施。(三)是否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行为。(四)行政执法的差错率。(五)是否有发生在本部门的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不作为、迟延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事项)。(六)实施的执法行为是否存在不适当。(七)执法文书是否真实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