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的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贯彻落实2010年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安全郑州2010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开展情况。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市工信委指导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企业自查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内部和下属单位的自查自纠,并开展内部抽查、督查。
市工信委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室组成7个督查组,按照分组安排,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监控情况开展拉网式督导检查,此外,认真做好省、市政府督查组对我委的督查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督导组要把督导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督查组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督查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督导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注重源头,深入检查。企业要对所有分公司、控股公司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不留死角。要从设计建设的源头查起,查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生产和施工是否符合规程,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安全规范和作业规程。
(四)即查即改,落实责任。企业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切实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进行切实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提请政府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