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层副职定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层副职定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办、局):
  现将《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层副职定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层副职定岗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郑政办〔2010〕48号),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委党委研究,制定机关中层副职定岗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机构改革的要求,尽快把我委中层干部调整安排到位,确保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二、基本原则
  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个人选岗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三、定岗职位
  本次定岗的中层副职职位为:办公室副主任、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局副局长、投资和技术改造处副处长、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处副处长、安全生产处副处长、园区处副处长、高技术产业处副处长、纺织服装产业处副处长、郑州市食品工业办公室副主任、原材料工业处副处长、郑州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主任、企业处副处长、信访处副处长。
  四、资格条件
  1、现任副处长(副局长、办副主任)。
  2、年龄53周岁以下(1958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五、方法步骤
  (一)思想发动
  印发《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层副职定岗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定岗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定岗职位、资格条件和方法步骤,进行思想发动。
  (二)个人选岗
  1.中层副职干部要填写《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层副职个人选岗意向表》(见附件)中的个人基本情况、任现职和同职级时间、主要工作简历和年度考核情况;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