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属各单位:
元旦、春节“双节”将至,这一时期公路运输繁忙,也是公路“三乱”易发多发期。为了防止出现公路“三乱”问题,巩固治理成果,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现就“双节”期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不断加大公路“三乱”治理力度,涉路部门人员的执法行为逐步规范,全市道路通行顺畅,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群众比较满意。但是,我们还要看到,公路“三乱”现象还时有发生,省纠风办和市纠风办检查中仍然发现一些公路“三乱”问题。对此,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紧迫任务,切实把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加大日查夜巡和明查暗访的工作力度,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明确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法执罚,严禁向执法部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严禁上路乱查、乱扣、乱收、乱罚,只罚不纠,以罚代纠;严禁无权上路执法的人员上路执法;严禁执法人员徇私枉法,违规违法。各单位要坚持节日值班制度,确保监督举报渠道畅通。
三、加强监督
“双节”期间,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监督和规范涉路执法行为,加强对本辖区公路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公路“三乱”行为;要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市交通委在此期间将适时组织参与督查,严肃处理发现的问题,坚决遏制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
四、严肃纪律
凡“双节”期间出现的公路“三乱”的单位和个人,属顶风违纪性质,一经查实,一律要从快从严查处,既要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绝不姑息迁就。
各单位于2011年2月21日前将“双节”期间的监督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委优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