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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河南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统计范围:为经科技部历年批准、2010年内实施的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星火计划国家级项目。根据科技部各计划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清单,由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为主要承担单位)填报。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统计范围:经科技部批准、验收不满3年的国家“十五”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三、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与分工
  省科技厅按照科技部要求统一发放各类调查表、科技统计工作文件、分类标准和数据审核要求,下发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并组织省级培训,具体业务工作由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评估统计中心承担。
  各省辖市科技局要按照科技厅的要求,做好辖区内被调查单位的统计布置、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以及调查结果的汇总和上报等各项工作。
  中央驻豫的研究与开发机构、信息文献机构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将调查表在上报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的同时,请抄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数据质量控制
  数据质量直接影响到调查结果的可用程度,有关单位的科技统计人员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向上一级反映求得解决,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数据采集流程
  实施科技系统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和跟踪调查,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培训和布置(2010年12月);
  (二)基层填报(2011年1-2月);
  (三)收表、审核和汇总(2011年2月至3月);
  (四)全国审核和汇总(2011年4月)。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一)省辖市(包括市、县两级)收集、填报(2011年4月-5月);
  (二)收表、审核和汇总(2011年5月5日)
  (三)全国审核和汇总(2011年6月)。
  五、数据报送
  (一)报送时间
  全省汇总分期分批的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独立科技机构和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及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调查表
  2011年 3月7日:郑州、新乡、开封、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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