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各有关县(市)科技局、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的组织实施,增强我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现将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10〕67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三类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可在河南科技网(www.hnkjt.gov.cn)、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hncz.gov.cn)下载。
二、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推荐工作顺利完成。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的受理、审查、推荐等工作,同级财政部门参与项目的组织工作。省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
三、具体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二)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各省辖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应先行进行评审立项,初创期项目立项金额不低于20万元,成长期项目立项金额不低于3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立项文件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省财政厅企业处各一份。
(三)申报材料要求书籍式装订,书脊必须标注项目名称、完成单位。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一式四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一式四份。申报材料报送省科技厅材料受理地点。
(四)各地科技、财政部门需联合出具推荐文件,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推荐汇总表作为附件(需加盖公章),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省财政厅企业处各一份,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省创新基金工作邮箱和省财政厅企业处邮箱。
受理时间:2011年1月4-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