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转发中共重庆市委老干部局关于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
(渝卫党〔2011〕89号)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老干部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的通知》(渝委老〔2011〕6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规定,准确填报《重庆市卫生局局属单位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统计表》,于6月3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223962912@qq.com(联系人:何渝 电话:67706738),并及时向离休干部传达文件精神,于7月1日前,将2011年增发的生活补贴发送到每一位离休干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老干部的心坎上。
附件:重庆市卫生局局属单位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统计表
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
2011年5月31日
附件
重庆市卫生局局属单位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统计表
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参加革命
工作时间
| 本次补发基本离休费
(基本离休费×1个月)
| 调整后全年应增发基本离休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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