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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卫党〔2011〕72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党委,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及我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切实加强我局的党务公开工作,为建设“健康重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重庆市卫生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并将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何殊

  联系电话:67706695  67706766(传真)

  电子邮箱:245045282@qq.com

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
2011年5月15日

重庆市卫生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抓好全市卫生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切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重庆”建设提供政治保障,根据《重庆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重庆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编制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党务公开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健康重庆”,推进医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党务公开的原则

  (一)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地指导和自下而上地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并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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