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1]2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意见
2011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继续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一)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确保征地拆迁补偿合理和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规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行为,确保依法拆迁。强化征地拆迁问题的责任追究,建立严格的追究机制,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严肃查处乱用权力和行政不作为导致的房地产市场混乱、群众利益遭受损失问题。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把保障性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挪作它用。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和分配的监管,及时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分配方案、分配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机制以及违规违法行为的问责机制。要加强对与保障性住房分配联系密切的城市办理低保工作的监管,对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坚决纠正弄虚作假骗取低保问题,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办理低保的政府工作人员。
(三)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中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督机制。搞好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整顿,严格实行食品生产和流通许可证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药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发布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明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级界定、调查处理程序和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
(四)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以党政机关为重点,实行清理与规范结合,认真解决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建立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消。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列入公示和审计范围。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行为,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滥用财政资金、领导干部违规出席、向下属和企业及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结合辽宁实际,出台我省论坛、研讨会、庆典活动的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