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1]2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2011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全面完成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特制定2011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五大系统”建设的重大部署,根据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坚持科学引导、客观公正、统观全局、注重实效的管理方针,坚持以过程管理抓落实,以公众满意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为全省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打下坚实基础。
二、考评内容
2011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指标考评内容分为发展战略、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民生工程、环保生态、软环境建设6个类别。
(一)发展战略。
1.区域发展战略
2.县域经济发展战略
3.产业发展战略
4.服务业发展战略
(二)经济发展。
5.地区生产总值
6.地方财政收入
7.城乡居民收入
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9.开发开放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1.非公有经济发展
(三)社会事业发展。
12.基础设施
13.教育科技
14.文化体育
15.医药卫生
16.人口计生
(四)重点民生工程。
17.就业创业
18.社会保障
19.住房惠民
20.农村就学
21.农村扶贫
22.农村环境
(五)环保生态。
23.节能效果
24.环境质量
25.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26.生态绿化
(六)软环境建设。
27.平安环境
28.政务环境
29.信用环境
三、考评方式
今年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绩效考评工作,要着重加强过程管理与察访核验环节,实现政府绩效的全过程管理模式,确保考评结果的真实性与严肃性。
(一)过程考评。采取月跟踪、季调度、半年考评等方式,了解工作进度,掌握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对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交的半年数据进行考评。
(二)年终考评。通过听、查、看、访等形式,对各市政府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排名。对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交的全年数据进行考评。
(三)察访核验。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检查和抽样调查等形式,对各市政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察访核验,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督促调整,对弄虚作假现象要给予惩处。
四、评分办法
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绩效考评总分为1000分,包括指标考评、综合评价和加减分项。指标考评采用完成比例法、数量递减法、否决计分法、功效系数法、等级计分法、基准加减法、综合计分法、累积计分法、直接扣分法、排名计分法等计分方法,按每项指标的实际情况个性化设计评分办法。综合评价包括领导评价和公众评议。对为全省做出突出贡献和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市政府,直接在指标考评与综合评价总分上进行加分和减分。考评细则由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另行下发。
五、结果使用
继续实行综合评分排名和评选重点工作优胜奖制度,对政府绩效管理成效显著的省考评部门予以表彰。按照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将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奖优罚劣的依据,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依据,作为行政问责的依据,作为编制和安排财政预算的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市政府要把政府绩效考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健全专门的绩效管理机构,选优配强工作人员,确保绩效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资金落实,保证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五大系统”建设要求,切实承担起绩效管理系统牵头抓总职责,统筹推进覆盖本地区及各部门的绩效管理工作。省各考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绩效管理的“抓手’’作用,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增强责任意识,明确主管领导与责任人,建立健全考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省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要抓好落实,建立制度规范,完善措施办法,全面推进行政绩效管理系统建设,并积极探索政府重大专项工作绩效的管理模式。
(二)狠抓落实。各市政府要紧紧围绕绩效目标任务,研究落实保障措施,将各项考评指标分解细化到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做到全年有目标、季度有任务、每月有计划,将各项指标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强化重点工作过程督查指导,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数据管理平台,使各级政府领导实时了解政府运行全貌,实现地区工作的全过程监控。省各考评部门要把察访核验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采取明察和暗访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察访核验,注重跟踪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强化培训。省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政府绩效管理专业技能系列培训,提高全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各市要组织开展市级培训。
(四)加强宣传。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向社会公众展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现状与成果,同时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行政效果的监督。
(五)严肃纪律。政府绩效考评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各市政府做出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防止滥用职权、泄露秘密、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对在考评过程中违反纪律的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11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
附件:
2011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分 │序 │ 三级指标 │分 │序 │ 具体考评内容及标准 │分 │ │考评部门/数 │
│指标 │ │ 值 │号 │ │值 │号 │ │值 │计分方法 │ │
│ │ │ │ │ │ │ │ │ │ │据采集部门 │
├──────┼───────┼─────┼───┼────────┼────┼─────┼─────────────┼────┼─────────┼─────────┤
│ │ │ │ │辽宁沿海经 │ │ │ │ │ │ │
│ │ │ │1 │ │专项 │1.1 │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 │专项 │基准加减法 │省发展改革委 │
│ │ │ │ │济带建设 │ │ │ │ │ │ │
│ │ │ ├───┼────────┼────┼─────┼─────────────┼────┼─────────┼─────────┤
│ │(一)区域 │专项 │2 │沈阳经济区 │专项 │2.1 │沈阳经济区建设 │专项 │基准加减法 │省发展改革委 │
│ │发展战略 │ │ │建设 │ │ │ │ │ │ │
│ │ │ ├───┼────────┼────┼─────┼─────────────┼────┼─────────┼─────────┤
│ │ │ │ │突破辽西北 │ │ │ │ │ │ │
│ │ │ │3 │ │专项 │3.1 │突破辽西北建设 │专项 │综合计分法 │省发展改革委 │
│ │ │ │ │建设 │ │ │ │ │ │ │
│ ├───────┼─────┼───┼────────┼────┼─────┼─────────────┼────┼─────────┼─────────┤
│ │ │ │ │ │ │4.1 │农业标准化 │ 5 │基准加减法 │ 省农委 │
│ │ │ │ │ │ ├─────┼─────────────┼────┼─────────┼─────────┤
│ │ │ │ │ │ │4.2 │设施农业建设 │5 │基准加减法 │ 省农委 │
│ │ │ │ │ │ ├─────┼─────────────┼────┼─────────┼─────────┤
│ │ │ │4 │农业现代化 │20 │ │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 │ │ │ │
│ │ │ │ │ │ │4.3 │ │ 5 │数量递减法 │ 省畜牧局 │
│ │ │ │ │ │ │ │工程 │ │ │ │
│ │ │ │ │ │ ├─────┼─────────────┼────┼─────────┼─────────┤
│ │(二)县域 │ │ │ │ │4.4 │全省开发林地经济80万亩 │ 5 │基准加减法 │ 省林业厅 │
│ │经济发展 │50 │ │ │ │ │ │ │ │ │
│ │ │ ├───┼────────┼────┼─────┼─────────────┼────┼─────────┼─────────┤
│ │ │ │5 │工业化 │10 │5.1 │农业产业化 │10 │基准加减法 │ 省农委 │
│ │战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省住房城 │
│ │ │ │6 │城镇化 │10 │6.1 │城镇化建设 │10 │基准加减法 │ │
│ │ │ │ │ │ │ │ │ │ │ 乡建设厅 │
│ │ │ ├───┼────────┼────┼─────┼─────────────┼────┼─────────┼─────────┤
│ │ │ │ │县域经济增 │ │ │县均地区生产总值、固 │ │ │ │
│ │ │ │7 │ │10 │7.1 │ │10 │功效系数法 │ 省统计局 │
│ │ │ │ │长 │ │ │定资产投资总量及增速 │ │ │ │
│ ├───────┼─────┼───┼────────┼────┼─────┼─────────────┼────┼─────────┼─────────┤
│ │ │ │ │ │ │8.1 │向国家争取重大项目数 │10 │累积计分法 │省发展改革委 │
│ │ │ │ │ │ │ │量和资金额 │ │ │ │
│ 一 │ │ │ │重大项目建 │30 │ │ │ │ │ │
│ │ │ │ │ │ ├─────┼─────────────┼────┼─────────┼─────────┤
│ │ │ │8 │设 │ │8.2 │前期工作推进 │10 │等级计分法 │省发展改革委 │
│ 发 │ │ │ │ │ │ │ │ │ │ │
│ │ │ │ │ │ ├─────┼─────────────┼────┼─────────┼─────────┤
│ 展 │ │ │ │ │ │8.3 │投资资金到位 │10 │累积计分法 │省发展改革委 │
│ │ │ ├───┼────────┼────┼─────┼─────────────┼────┼─────────┼─────────┤
│ 战 │ │ │ │ │ │9.1 │企业提升工程 │10 │基准加减法 │ 省经济和 │
│ 略 │ │ │ │ │ │ │ │ │ │ 信息化委 │
│ │ │ │ │ │ ├─────┼─────────────┼────┼─────────┼─────────┤
│(185) │ │ │ │ │ │ │ │ │ │ 省经济和 │
│ │ │ │ │ │ │9.2 │产业集群工程 │10 │基准加减法 │ 信息化委 │
│ │(三)产业 │90 │ │ │ │ │ │ │ │ │
│ │ │ │ │ │ ├─────┼─────────────┼────┼─────────┼─────────┤
│ │发展战略 │ │ │工业五项工 │ │ │ │ │ │ 省经济和 │
│ │ │ │9 │ │50 │9.3 │项目工程 │15 │综合计分法 │ │
│ │ │ │ │程 │ │ │ │ │ │ 信息化委 │
│ │ │ │ │ │ ├─────┼─────────────┼────┼─────────┼─────────┤
│ │ │ │ │ │ │ │ │ │ │ 省经济和 │
│ │ │ │ │ │ │9.4 │企业并购工程 │ 5 │基准加减法 │ │
│ │ │ │ │ │ │ │ │ │ │ 信息化委 │
│ │ │ │ │ │ ├─────┼─────────────┼────┼─────────┼─────────┤
│ │ │ │ │ │ │ │节能降耗与淘汰落后产 │ │ │ 省经济和 │
│ │ │ │ │ │ │9.5 │ │10 │基准加减法 │ │
│ │ │ │ │ │ │ │能工程 │ │ │ 信息化委 │
│ │ │ ├───┼────────┼────┼─────┼─────────────┼────┼─────────┼─────────┤
│ │ │ │ │规模以上工 │ │ │ │ │ │ │
│ │ │ │10 │ │10 │10.1 │总量及增速 │10 │功效系数法 │ 省统计局 │
│ │ │ │ │业增加值 │ │ │ │ │ │ │
│ ├───────┼─────┼───┼────────┼────┼─────┼─────────────┼────┼─────────┼─────────┤
│ │ │ │ │服务业集聚 │ │ │服务业集聚区平均主营 │ │ │ │
│ │ │ │11 │ │10 │11.1 │ │10 │功效系数法 │省服务业委 │
│ │ │ │ │区建设 │ │ │业务收入及增幅 │ │ │ │
│ │ │ ├───┼────────┼────┼─────┼─────────────┼────┼─────────┼─────────┤
│ │ │ │ │ │ │12.1 │金融机构新增贷款 │10 │完成比例法 │省政府金融办 │
│ │(四)服务 │ │12 │金融业 │15 │ │ │ │ │ │
│ │ │ │ │ │ ├─────┼─────────────┼────┼─────────┼─────────┤
│ │业发展战 │45 │ │ │ │12.2 │申报企业债券数量 │5 │基准加减法 │省发展改革委 │
│ │ │ ├───┼────────┼────┼─────┼─────────────┼────┼─────────┼─────────┤
│ │略 │ │ │ │ │13.1 │旅游总收入 │ 5 │功效系数法 │ 省旅游局 │
│ │ │ │13 │旅游业 │10 │ │ │ │ │ │
│ │ │ │ │ │ ├─────┼─────────────┼────┼─────────┼─────────┤
│ │ │ │ │ │ │13.2 │加强行业监管和景区建设 │ 5 │综合计分法 │ 省旅游局 │
│ │ │ ├───┼────────┼────┼─────┼─────────────┼────┼─────────┼─────────┤
│ │ │ │14 │服务业增加值 │10 │14.1 │总量及增速 │10 │功效系数法 │ 省统计局 │
└──────┴───────┴─────┴───┴────────┴────┴─────┴─────────────┴────┴─────────┴─────────┘
┌──────┬──────┬────┬─────┬────────┬────┬───────┬────────────┬──────┬────────┬────────┐
│一级 │ │分 │序 │ │分 │序 │ │分 │ │考评部门/数 │
│指标 │二级指标 │ │号 │ 三级指标 │ │ 号 │ 具体考评内容及标准 │ │计分方法 │ │
│ │ │值 │ │ │值 │ │ │值 │ │据采集部门 │
├──────┼──────┼────┼─────┼────────┼────┼───────┼────────────┼──────┼────────┼────────┤
│ │(五)地区 │30 │15 │地区生产总 │30 │15.1 │总量及增速 │30 │功效系数法 │ 省统计局 │
│ │生产总值 │ │ │值 │ │ │ │ │ │ │
│ ├──────┼────┼─────┼────────┼────┼───────┼────────────┼──────┼────────┼────────┤
│ │ │ │ │ │ │16.1 │总量及增速 │15 │功效系数法 │ 省财政厅 │
│ │ │ │16 │财政一般预 │20 │ │ │ │ │ │
│ │ │ │ │ │ ├───────┼────────────┼──────┼────────┼────────┤
│ │ │ │ │算收入 │ │16.2 │城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 5 │基准加减法 │省服务业委 │
│ │(六)地方 │35 │ │ │ │ │ │ │ │ │
│ │财政收入 │ │ │ │ │ │ │ │ │ │
│ │ │ ├─────┼────────┼────┼───────┼────────────┼──────┼────────┼────────┤
│ │ │ │17 │税收收入比 │15 │17.1 │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 │15 │基准加减法 │ 省财政厅 │
│ │ │ │ │重 │ │ │入的比重 │ │ │ │
│ ├──────┼────┼─────┼────────┼────┼───────┼────────────┼──────┼────────┼────────┤
│ │ │ │ │城镇居民人均 │ │ │ │ │ │国家统计局 │
│ │ │ │18 │ │15 │18.1 │总量及增速 │15 │功效系数法 │ │
│ │ │ │ │可支配收入 │ │ │ │ │ │辽宁调查总队 │
│ │ │ ├─────┼────────┼────┼───────┼────────────┼──────┼────────┼────────┤
│ │(七)城乡 │40 │19 │农民人均纯 │15 │19.1 │总量及增速 │15 │功效系数法 │国家统计局 │
│ │居民收入 │ │ │收入 │ │ │ │ │ │辽宁调查总队 │
│ │ │ ├─────┼────────┼────┼───────┼────────────┼──────┼────────┼────────┤
│ │ │ │ │居民消费价 │ │ │ │ │ │国家统计局 │
│ 二 │ │ │20 │ │10 │20.1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10 │基准加减法 │ │
│ │ │ │ │格指数 │ │ │ │ │ │辽宁调查总队 │
│ ├──────┼────┼─────┼────────┼────┼───────┼────────────┼──────┼────────┼────────┤
│ 经 │(八)全社 │ │ │ │ │ │ │ │ │ │
│ 济 │会固定资 │30 │21 │全社会固定 │30 │21. 1 │总量及增速 │30 │功效系数法 │ 省统计局 │
│ 发 │产投资 │ │ │资产投资 │ │ │ │ │ │ │
│ 展 │ │ │ │ │ │ │ │ │ │ │
│ ├──────┼────┼─────┼────────┼────┼───────┼────────────┼──────┼────────┼────────┤
│(245) │ │ │22 │外引资金 │20 │22.1 │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20 │综合计分法 │省外经贸厅 │
│ │ │ │ │ │ │ │额达到240亿美元 │ │ │ │
│ │ │ ├─────┼────────┼────┼───────┼────────────┼──────┼────────┼────────┤
│ │(九)开发 │50 │ │ │ │ │ │ │ │ │
│ │开放 │ │23 │出口增长率 │10 │23.1 │增速 │10 │综合计分法 │省外经贸厅 │
│ │ │ ├─────┼────────┼────┼───────┼────────────┼──────┼────────┼────────┤
│ │ │ │24 │对内开放 │20 │24.1 │招商成果与招商管理 │20 │累积计分法 │ 省经合办 │
│ ├──────┼────┼─────┼────────┼────┼───────┼────────────┼──────┼────────┼────────┤
│ │(十)社会 │ │ │ │ │ │ │ │ │ │
│ │消费品零 │30 │25 │社会消费品 │30 │25.1 │总量及增速 │30 │功效系数法 │ 省统计局 │
│ │ │ │ │零售总额 │ │ │ │ │ │ │
│ │售总额 │ │ │ │ │ │ │ │ │ │
│ ├──────┼────┼─────┼────────┼────┼───────┼────────────┼──────┼────────┼────────┤
│ │ │ │ │非公有经济 │ │26.1 │国税收入总量及增速 │10 │功效系数法 │ 省国税局 │
│ │(十一)非 │ │26 │ │20 │ │ │ │ │ │
│ │ │ │ │ │ ├───────┼────────────┼──────┼────────┼────────┤
│ │ │ │ │税收收入 │ │26.2 │地税收入总量及增速 │10 │功效系数法 │ 省地税局 │
│ │公有经济 │30 │ │ │ │ │ │ │ │ │
│ │ │ ├─────┼────────┼────┼───────┼────────────┼──────┼────────┼────────┤
│ │发展 │ │ │民营企业发 │ │ │ │ │ │ │
│ │ │ │27 │ │10 │27.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0 │否决计分法 │省中小企业厅 │
│ │ │ │ │展 │ │ │ │ │ │ │
├──────┼──────┼────┼─────┼────────┼────┼───────┼────────────┼──────┼────────┼────────┤
│ │ │ │ │ │ │28.1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筹集 │30 │直接扣分法 │ 省水利厅 │
│ │ │ │28 │水利建设 │30 │ │和使用情况 │ │ │ │
│ │ │ │ │ │ ├───────┼────────────┼──────┼────────┼────────┤
│ │(十二)基 │40 │ │ │ │28.2 │水利工程建设 │专项 │综合计分法 │ 省水利厅 │
│ │础设施 │ │ │ │ │ │ │ │ │ │
│ │ │ ├─────┼────────┼────┼───────┼────────────┼──────┼────────┼────────┤
│ │ │ │29 │交通建设 │10 │29.1 │普通公路路面建设与维 │10 │数量递减法 │ 省交通厅 │
│ 三 │ │ │ │ │ │ │护 │ │ │ │
│ ├──────┼────┼─────┼────────┼────┼───────┼────────────┼──────┼────────┼────────┤
│ 社 │ │ │ │教育经费投 │ │ │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增 │ │ │ │
│ 会 │ │ │30 │ │15 │30.1 │ │15 │数量递减法 │ 省财政厅 │
│ │ │ │ │入 │ │ │幅 │ │ │ │
│ 事 │ │ │ │ │ │ │ │ │ │ │
│ │ │ ├─────┼────────┼────┼───────┼────────────┼──────┼────────┼────────┤
│ 业 │ │ │ │ │ │31. 1 │科技财政投入增幅 │15 │否决计分法 │ 省财政厅 │
│ │ │ │ │ │ ├───────┼────────────┼──────┼────────┼────────┤
│ 发 │ │ │ │ │ │ │ │ │ │ │
│ │ │ │ │ │ │31.2 │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 │10 │功效系数法 │ 省科技厅 │
│ │ │ │ │ │ ├───────┼────────────┼──────┼────────┼────────┤
│ 展 │(十三)教 │60 │31 │科技财政投 │35 │31.3 │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 │ 5 │功效系数法 │ 省科技厅 │
│(185) │育科技 │ │ │入及产出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万农村人口科技特派 │ │基准加减法 │ 省科技厅 │
│ │ │ │ │ │ │31.4 │ │ 5 │ │ │
│ │ │ │ │ │ │ │员数量 │ │ │ │
│ │ │ ├─────┼────────┼────┼───────┼────────────┼──────┼────────┼────────┤
│ │ │ │ │引进科技人 │ │ │ │ │ │省人力资源 │
│ │ │ │32 │ │10 │32.1 │引进海外研发团队 │10 │基准加减法 │ │
│ │ │ │ │才 │ │ │ │ │ │社会保障厅 │
└──────┴──────┴────┴─────┴────────┴────┴───────┴────────────┴──────┴────────┴────────┘
┌─────┬─────────────┬──────┬────┬───────┬─────┬─────┬───────────────┬─────┬────────┬────────┐
│ │ │ │ │ │ │ │ │ │ │ │
│一级 │ │分 │序 │ │分 │序 │ │分 │ │考评部门/数 │
│指标 │二级指标 │ │号 │ 三级指标 │ │ │ 具体考评内容及标准 │ │计分方法 │ │
│ │ │值 │ │ │值 │号 │ │值 │ │据采集部门 │
├─────┼─────────────┼──────┼────┼───────┼─────┼─────┼───────────────┼─────┼────────┼────────┤
│ │ │ │ │文化体制改 │ │33.1 │文化体制改革 │10 │直接扣分法 │ 省文化厅 │
│ │ │ │ │ │ ├─────┼───────────────┼─────┼────────┼────────┤
│ │ │ │33 │革和产业发 │30 │33.2 │文化经费投入增幅 │15 │数量递减法 │ 省财政厅 │
│ │ │ │ │展 │ │ │ │ │ │ │
│ │ │ │ │ │ ├─────┼───────────────┼─────┼────────┼────────┤
│ │ │ │ │ │ │33.3 │文化产业发展 │ 5 │累积计分法 │ 省文化厅 │
│ │ │ ├────┼───────┼─────┼─────┼───────────────┼─────┼────────┼────────┤
│三 │(十四)文 │50 │ │ │ │ │“一场、三馆、一中心” │ │ │ │
│社 │化体育 │ │ │ │ │34.1 │ │10 │完成比例法 │ 省体育局 │
│ │ │ │ │ │ │ │建设 │ │ │ │
│ │ │ │ │ │ ├─────┼───────────────┼─────┼────────┼────────┤
│会 │ │ │34 │场馆建设及 │20 │ │ │ │ │ │
│事 │ │ │ │运动员培养 │ │34.2 │运动员比赛成绩 │ 5 │功效系数法 │ 省体育局 │
│ │ │ │ │ │ ├─────┼───────────────┼─────┼────────┼────────┤
│业 │ │ │ │ │ │34.3 │输送运动员人数 │ 5 │基准加减法 │ 省体育局 │
│发 │ │ │ │ │ │ │ │ │ │ │
│ ├─────────────┼──────┼────┼───────┼─────┼─────┼───────────────┼─────┼────────┼────────┤
│展 │(十五)医 │25 │35 │医药卫生体 │25 │35.1 │医药卫生政策执行 │25 │综合计分法 │ 省卫生厅 │
│(185) │药卫生 │ │ │制改革 │ │ │ │ │ │ │
│ ├─────────────┼──────┼────┼───────┼─────┼─────┼───────────────┼─────┼────────┼────────┤
│ │(十六)人 │10 │36 │人口出生率 │10 │36.1 │人口出生率和出生人口 │10 │综合计分法 │省人口计生委 │
│ │口计生 │ │ │和性别比 │ │ │性别比 │ │ │ │
├─────┼─────────────┼──────┼────┼───────┼─────┼─────┼───────────────┼─────┼────────┼────────┤
│ │ │ │ │ │ │37.1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规模 │10 │基准加减法 │ 省财政厅 │
│ │ │ │ │ │ ├─────┼───────────────┼─────┼────────┼────────┤
│ │ │ │ │ │ │ │扶持创业带头人及带动 │ │ │省人力资源 │
│ │ │ │ │ │ │37.2 │ │ 5 │否决计分法 │ │
│ │ │ │ │ │ │ │就业 │ │ │社会保障厅 │
│ │ │ │ │ │ ├─────┼───────────────┼─────┼────────┼────────┤
│ │ │ │ │就业创业扶 │ │37.3 │城镇登记失业率 │ 5 │数量递减法 │省人力资源 │
│ │ │ │37 │ │30 │ │ │ │ │社会保障厅 │
│ │ │ │ │持 │ │ │ │ │ │ │
│ │ │ │ │ │ ├─────┼───────────────┼─────┼────────┼────────┤
│ │(十七)就 │40 │ │ │ │37.4 │登记失业困难家庭高校 │ 5 │数量递减法 │省人力资源 │
│ │业创业 │ │ │ │ │ │毕业生安置率 │ │ │社会保障厅 │
│ │ │ │ │ │ ├─────┼───────────────┼─────┼────────┼────────┤
│ │ │ │ │ │ │ │ │ │ │省人力资源 │
│ │ │ │ │ │ │37.5 │小额担保贷款发放 │ 5 │基准加减法 │ │
│ │ │ │ │ │ │ │ │ │ │社会保障厅 │
│ │ │ ├────┼───────┼─────┼─────┼───────────────┼─────┼────────┼────────┤
│ │ │ │ │ │ │38.1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 5 │功效系数法 │ 省教育厅 │
│ │ │ │ │ │ ├─────┼───────────────┼─────┼────────┼────────┤
│ │ │ │38 │高校毕业生 │10 │ │孵化高校毕业生创业企 │ │ │ │
│ │ │ │ │就业创业 │ │38.2 │ │ 5 │基准加减法 │ 省教育厅 │
│四 │ │ │ │ │ │ │业数 │ │ │ │
│ ├─────────────┼──────┼────┼───────┼─────┼─────┼───────────────┼─────┼────────┼────────┤
│ │ │ │ │ │ │ │ │ │ │省人力资源 │
│重 │ │ │39 │社会保险 │20 │39.1 │社会保险管理 │20 │排名计分法 │ │
│点 │ │ │ │ │ │ │ │ │ │社会保障厅 │
│ │ │ ├────┼───────┼─────┼─────┼───────────────┼─────┼────────┼────────┤
│民 │ │ │ │ │ │ │农村常年病人托管中心 │10 │数量递减法 │ 省民政厅 │
│ │ │ │ │ │ │40.1 │建设和托管运营情况 │ │ │ │
│生 │(十八)社 │50 │40 │社会福利 │20 │ │ │ │ │ │
│ │ │ │ │ │ ├─────┼───────────────┼─────┼────────┼────────┤
│工 │会保障 │ │ │ │ │ │ 推进社会化养老夕阳工 │ │ │ │
│程 │ │ │ │ │ │40.2 │ │ 10 │数量递减法 │ 省民政厅 │
│ │ │ │ │ │ │ │ 程,新增养老床位2万张 │ │ │ │
│(130)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提高 │ │ │ │
│ │ │ │41 │社会救助 │10 │41.1 │ │10 │否决计分法 │ 省民政厅 │
│ │ │ │ │ │ │ │10%左右 │ │ │ │
│ ├─────────────┼──────┼────┼───────┼─────┼─────┼───────────────┼─────┼────────┼────────┤
│ │(十九)住 │ │ │ │ │ │ │ │ │ 省住房城 │
│ │ │10 │42 │住房保障 │10 │42.1 │保障性住房建设 │10 │否决计分法 │ │
│ │房惠民 │ │ │ │ │ │ │ │ │ 乡建设厅 │
│ ├─────────────┼──────┼────┼───────┼─────┼─────┼───────────────┼─────┼────────┼────────┤
│ │(二十)农 │10 │43 │办学条件改 │10 │43.1 │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10 │完成比例法 │ 省教育厅 │
│ │村就学 │ │ │善 │ │ │ │ │ │ │
│ ├─────────────┼──────┼────┼───────┼─────┼─────┼───────────────┼─────┼────────┼────────┤
│ │(二十一) │10 │44 │农村扶贫开 │10 │44.1 │减少贫困人口105.73万 │10 │数量递减法 │ 省扶贫办 │
│ │农村扶贫 │ │ │发 │ │ │人 │ │ │ │
│ ├─────────────┼──────┼────┼───────┼─────┼─────┼───────────────┼─────┼────────┼────────┤
│ │(二十二) │ │ │生态村镇建 │ │45.1 │创建20个生态乡镇、 │ 5 │数量递减法 │ 省环保厅 │
│ │ │ 10 │45 │设及水源建 │10 │ │200个生态村 │ │ │ │
│ │ │ │ │ │ ├─────┼───────────────┼─────┼────────┼────────┤
│ │农村环境 │ │ │设 │ │45.2 │新解决150万人饮水安 │ 5 │数量递减法 │ 省水利厅 │
│ │ │ │ │ │ │ │全问题 │ │ │ │
└─────┴─────────────┴──────┴────┴───────┴─────┴─────┴───────────────┴─────┴────────┴────────┘
┌─────┬───────┬────┬───┬───────┬─────┬──────┬─────────────┬─────┬───────┬────────┐
│一级 │ 二级指标 │ 分 │序 │ 三级指标 │分 │序 │ 具体考评内容及标准 │分 │计分方法 │考评部门/数 │
│指标 │ │ 值 │号 │ │值 │号 │ │值 │ │据采集部门 │
├─────┼───────┼────┼───┼───────┼─────┼──────┼─────────────┼─────┼───────┼────────┤
│ │ │ │46 │万元GDP取 │10 │46.1 │万元GDP取水量下降 │10 │基准加减法 │ 省水利厅 │
│ │ │ │ │水量 │ │ │4% │ │ │ │
│ │(二十三) │20 │ │ │ │ │ │ │ │ │
│ │ │ ├───┼───────┼─────┼──────┼─────────────┼─────┼───────┼────────┤
│ │节能效果 │ │ │公共机构节 │ │ │公共机构能源用量及节 │ │ │省政府机关 │
│ │ │ │47 │ │10 │47.1 │ │10 │综合计分法 │ │
│ │ │ │ │能 │ │ │能措施 │ │ │事务管理局 │
│ ├───────┼────┼───┼───────┼─────┼──────┼─────────────┼─────┼───────┼────────┤
│ │ │ │ │ │ │48.1 │水质达标率 │10 │完成比例法 │ 省环保厅 │
│ │ │ │ │ │ ├──────┼─────────────┼─────┼───────┼────────┤
│ │ │ │48 │水环境质量 │20 │ │136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 │ │ │ │
│ │ │ 30 │ │ │ │48.2 │ │10 │完成比例法 │ 省环保厅 │
│ │(二十四) │ │ │ │ │ │荷率、达标率 │ │ │ │
│ │环境质量 │ │ │ │ │ │ │ │ │ │
│ │ │ ├───┼───────┼─────┼──────┼─────────────┼─────┼───────┼────────┤
│ │ │ │ │大气环境质 │ │49.1 │空气质量 │5 │数量递减法 │ 省环保厅 │
│ │ │ │49 │ │10 │ │ │ │ │ │
│ │ │ │ │ │ ├──────┼─────────────┼─────┼───────┼────────┤
│ │ │ │ │量 │ │49.2 │创建环保绿标路 │ 5 │数量递减法 │ 省环保厅 │
│五 │ │ │ │ │ │ │ │ │ │ │
│ ├───────┼────┼───┼───────┼─────┼──────┼─────────────┼─────┼───────┼────────┤
│环 │ │ │ │ │ │50.1 │土地资源管理情况 │ 5 │基准加减法 │省国土资源厅 │
│保 │(二十五) │ │ │耕地保护及 │ │ │ │ │ │ │
│ │ │ │ │ │ ├──────┼─────────────┼─────┼───────┼────────┤
│生 │土地资源 │15 │50 │土地集约利 │15 │50.2 │补充耕地计划完成情况 │ 5 │基准加减法 │省国土资源厅 │
│态 │集约利用 │ │ │用 │ │ │ │ │ │ │
│ │ │ │ │ │ ├──────┼─────────────┼─────┼───────┼────────┤
│(75) │ │ │ │ │ │50.3 │已批土地利用情况 │5 │完成比例法 │省国土资源厅 │
│ ├───────┼────┼───┼───────┼─────┼──────┼─────────────┼─────┼───────┼────────┤
│ │ │ │ │ │ │ │完成人工造林486.6万 │ │ │ │
│ │ │ │51 │人工造林 │10 │51.1 │ │10 │基准加减法 │ 省林业厅 │
│ │ │ │ │ │ │ │亩 │ │ │ │
│ │ │ ├───┼───────┼─────┼──────┼─────────────┼─────┼───────┼────────┤
│ │ │ │ │ │ │ │人海排污口超标排放、 │ │ │ │
│ │ │ │52 │海洋环境治 │专项 │52.1 │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 │专项 │数量递减法 │省海洋渔业厅 │
│ │ │ │ │理 │ │ │ │ │ │ │
│ │(二十六) │10 │ │ │ │ │达标 │ │ │ │
│ │生态绿化 │ │ │ │ │ │ │ │ │ │
│ │ │ ├───┼───────┼─────┼──────┼─────────────┼─────┼───────┼────────┤
│ │ │ │ │ │ │53.1 │辽河干流治理 │专项 │综合计分法 │省辽河保护 │
│ │ │ │53 │河流域治理 │专项 │ │ │ │ │ 区管理局 │
│ │ │ │ │ │ ├──────┼─────────────┼─────┼───────┼────────┤
│ │ │ │ │ │ │ │ │ │ │省凌河保护 │
│ │ │ │ │ │ │53.2 │凌河干流治理 │专项 │完成比例法 │ │
│ │ │ │ │ │ │ │ │ │ │ 区管理局 │
├─────┼───────┼────┼───┼───────┼─────┼──────┼─────────────┼─────┼───────┼────────┤
│ │ │ │ │ │ │ │ │ │ │ │
│ │ │ │ │ │ │54.1 │食品安全事故防控 │ 5 │数量递减法 │省食品安全办 │
│ │ │ │ │ │ ├──────┼─────────────┼─────┼───────┼────────┤
│ │ │ │ │ │ │ │ │ │ │ 省食品药 │
│ │ │ │ │ │ │54.2 │药品安全监督 │ 5 │直接扣分法 │ │
│ │ │ │ │ │ │ │ │ │ │ 品监管局 │
│ │ │ │ │ │ ├──────┼─────────────┼─────┼───────┼────────┤
│ │ │ │ │ │ │ │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 │ │ │ 省食品药 │
│ │ │ │54 │食药安全 │ 30 │54.3 │ │5 │直接扣分法 │ │
│ │ │ │ │ │ │ │品、化妆品安全监督 │ │ │ 品监管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 │ │ │ │ │ │54.4 │产地水产品药物残留检 │ 5 │数量递减法 │省海洋渔业厅 │
│ │ │ │ │ │ │ │测 │ │ │ │
│ 软 │ │ │ │ │ │ │ │ │ │ │
│ │ │ │ │ │ ├──────┼─────────────┼─────┼───────┼────────┤
│ 环 │(二十七) │ │ │ │ │54.5 │畜产品质量检测及无公 │10 │数量递减法 │ 省畜牧局 │
│ 境 │ │65 │ │ │ │ │害认证 │ │ │ │
│ 建 │平安环境 │ │ │ │ │ │ │ │ │ │
│ │ │ ├───┼───────┼─────┼──────┼─────────────┼─────┼───────┼────────┤
│ │ │ │ │ │ │55.1 │公安信息化建设 │ 5 │直接扣分法 │ 省公安厅 │
│ 设 │ │ │ │ │ │ │ │ │ │ │
│ │ │ │ │ │ ├──────┼─────────────┼─────┼───────┼────────┤
│(160) │ │ │ │ │ │55.2 │社会治安环境 │ 5 │排名计分法 │ 省公安厅 │
│ │ │ │55 │社会安全 │20 │ │ │ │ │ │
│ │ │ │ │ │ ├──────┼─────────────┼─────┼───────┼────────┤
│ │ │ │ │ │ │55.3 │民族宗教领域工作 │5 │直接扣分法 │ 省民委 │
│ │ │ │ │ │ ├──────┼─────────────┼─────┼───────┼────────┤
│ │ │ │ │ │ │55.4 │集中化解信访积案 │ 5 │基准加减法 │ 省信访局 │
│ │ │ ├───┼───────┼─────┼──────┼─────────────┼─────┼───────┼────────┤
│ │ │ │ │ │ │56.1 │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 │5 │直接扣分法 │ 省应急办 │
│ │ │ │ │ │ ├──────┼─────────────┼─────┼───────┼────────┤
│ │ │ │ │突发公共事 │ │56.2 │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 5 │直接扣分法 │ 省应急办 │
│ │ │ │56 │ │15 │ │ │ │ │ │
│ │ │ │ │件处置 │ │ │ │ │ │ │
│ │ │ │ │ │ ├──────┼─────────────┼─────┼───────┼────────┤
│ │ │ │ │ │ │56.3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 5 │数量递减法 │ 省畜牧局 │
└─────┴───────┴────┴───┴───────┴─────┴──────┴─────────────┴─────┴───────┴────────┘
┌─────┬───────┬────┬───┬───────┬────┬──────┬────────────┬─────┬────────┬─────────┐
│一级 │ │ 分 │序 │ │分 │序 │ │分 │ │考评部门/数 │
│指标 │ 二级指标 │ │号 │ 三级指标 │ │ 号 │ 具体考评内容及标准 │ │计分方法 │ │
│ │ │ 值 │ │ │值 │ │ │值 │ │据采集部门 │
├─────┼───────┼────┼───┼───────┼────┼──────┼────────────┼─────┼────────┼─────────┤
│ │ │ │ │政府能力建 │ │57.1 │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 │ 5 │直接扣分法 │ 省编委办 │
│ │ │ │57 │ │10 │ │ │ │ │ │
│ │ │ │ │ │ ├──────┼────────────┼─────┼────────┼─────────┤
│ │ │ │ │设 │ │57.2 │公务员基本功训练效果 │ 5 │排名计分法 │省公务员局 │
│ │ │ ├───┼───────┼────┼──────┼────────────┼─────┼────────┼─────────┤
│ │ │ │ │ │ │58.1 │行政权力制度建设 │10 │累积计分法 │ 省监察厅 │
│ │ │ │ │ │ ├──────┼────────────┼─────┼────────┼─────────┤
│ │ │ │ │ │ │58.2 │政务公开 │10 │直接扣分法 │省政务公开办 │
│ │ │ │58 │依法行政 │30 │ │ │ │ │ │
│ │ │ │ │ │ ├──────┼────────────┼─────┼────────┼─────────┤
│六 │(二十八) │75 │ │ │ │58.3 │法制监督 │10 │直接扣分法 │省政府法制办 │
│ │政务环境 │ │ │ │ │ │ │ │ │ │
│软 │ │ │ │ │ │ │ │ │ │ │
│ │ │ ├───┼───────┼────┼──────┼────────────┼─────┼────────┼─────────┤
│环 │ │ │ │ │ │59.1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5 │直接扣分法 │ 省编委办 │
│ │ │ │ │ │ ├──────┼────────────┼─────┼────────┼─────────┤
│境 │ │ │ │政府效能建 │ │59.2 │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10 │基准加减法 │ 省监察厅 │
│建 │ │ │59 │ │25 │ │ │ │ │ │
│ │ │ │ │设 │ │ │ │ │ │ │
│ │ │ │ │ │ ├──────┼────────────┼─────┼────────┼─────────┤
│设 │ │ │ │ │ │59.3 │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 │10 │综合计分法 │省政府纠风办 │
│(160) │ │ │ │ │ │ │ │ │ │ │
│ │ │ ├───┼───────┼────┼──────┼────────────┼─────┼────────┼─────────┤
│ │ │ │ │政府绩效管 │ │ │ │ │ │省人力资源 │
│ │ │ │60 │ │10 │60.1 │行政绩效管理能力建设 │10 │综合计分法 │ │
│ │ │ │ │理 │ │ │ │ │ │社会保障厅 │
│ ├───────┼────┼───┼───────┼────┼──────┼────────────┼─────┼────────┼─────────┤
│ │ │ │ │征信平台建 │ │ │ │ │ │ │
│ │ │ │61 │ │10 │61.1 │市级信用数据征集 │10 │基准加减法 │省发展改革委 │
│ │ │ │ │设 │ │ │ │ │ │ │
│ │ │ ├───┼───────┼────┼──────┼────────────┼─────┼────────┼─────────┤
│ │(二十九) │20 │ │ │ │ │实际偿还的经政府转贷 │ │ │ │
│ │信用环境 │ │ │政府外债偿 │ │ │ │ │ │ │
│ │ │ │62 │ │10 │62.1 │或担保的国际金融组织 │10 │完成比例法 │ 省财政厅 │
│ │ │ │ │还额 │ │ │ │ │ │ │
│ │ │ │ │ │ │ │贷款、外国政府贷款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