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商务局对本州(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商务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严打工作。
(二)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是当前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州(市)商务局要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行动,做到精心策划,宣传不留死角;明确分工,责任不留死角;摸清家底,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建立机制,确保监管不留死角;认真组织,确保整治不留死角。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各州(市)商务局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请于2011年8月2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朱朝金 蔡文杰
联系电话:3210105
传真:3133159
邮箱:caiwenjie862928@sina.com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2
给云南省各州市生猪屠宰厂(场)、点的一封公开信
各州市生猪屠宰厂(场)、点:
为贯彻落实《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云南省政府、省商务厅高度重视肉品质量安全工作。为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业的监管工作,云南省商务厅于2011年4月1日召开全省商务系统生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商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为吸取河南济源双汇和南京兴旺屠宰场收购屠宰含“瘦肉精”生猪的案件发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望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站在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组织本企业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