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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通知

  八、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上级转办、督办的案件,重视投诉举报,发现私屠滥宰线索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门通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九、积极做好严打行动的信息沟通,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沟通,正确引导舆论。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附件:1、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给云南省各州、市生猪屠宰厂(场)、点的一封公开信

云南省商务厅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
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方案

  各州、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和2011年4月21日“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2011年4月2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开展为期4个月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结合商务职能职责,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加大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宣传力度。按照云南省食安委的要求,各州(市)商务局要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食品(生猪定点屠宰肉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进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向公众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二)制定《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及时宣传报道云南省人民政府领导在2011年4月27日“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国家《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条例》,有计划地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商务部门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形成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提振人民群众食品(生猪定点屠宰肉品质量)安全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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