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沪杭高速公路许村互通式立交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11〕121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沪杭高速公路许村互通式立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浙交函〔2011〕121号)及海宁市发改局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许村互通式立交工程项目是为海宁市临杭新区及周边乡镇车辆上下沪杭高速公路提供便利,也有利于加强临杭新区与杭州市的协作与联系,促进海宁市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加快城市化进程。项目符合《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设置在沪杭高速公路海宁许村镇东南侧,距沈士枢纽约4.12公里,距余杭互通约7.04公里。项目采用单喇叭互通的形式,出口与塘许公路(一级)相接,匝道长约2520米,连接线长约255米,设置3进3出匝道收费站。
项目主线为运营中的沪杭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匝道设计速度采用40~60公里/小时,单向匝道路基宽度为8.5米,对向匝道路基宽度为15.5米。汽车荷载为公路-I 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12860万元,建设资金除由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外,其余由海宁市政府负责筹措。
四、其他
在可研阶段深化线位论证,优化与交叉路线的设计。据此开展土地预审、项目选址、环境保护、节能评估等前期工作。
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