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项目验收及监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监管的通知》的有关要求,2008年的项目经过两年的组织实施,已进入结题验收期;2009年的项目经过一年的组织实施,需要进行中期监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领域)项目实行直接管理与委托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省科技厅委托推荐部门组织或抽查2008年度项目的验收工作,推荐部门负责2009年度项目的监理工作。
二、验收监理时间安排
验收监理工作拟在2011年6月1日前完成,请各项目推荐部门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项目验收监理时间通过电话或邮件报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三、验收监理程序
1.成立专家组,召开验收或监理会议。各主管部门聘任熟悉项目情况的技术、管理和经济专家5人组成专家组,设组长一名,组织召开验收或监理会议,听取项目承担单位汇报,查阅有关材料并进行质疑答辩。
2.由项目主持人负责汇报,原则上使用多媒体,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
3.汇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验收的项目要由有资质的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附注),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执行期内所取得的效益等,取得的突出成绩及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监理项目要提出解决措施)、建议及打算等。
4.实地考察。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审阅材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地或示范基地等进行实地考察。进行过现场监理或因季节等客观原因不需或无法进行现场考察的项目需提供现场监理材料或实测数据资料。
5.形成验收或监理意见。承担单位回避,专家组合议形成项目验收或监理意见,并在有关表格等相关材料上签字。
四、验收及监理材料
验收材料包括:《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领域)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领域)项目验收表》、《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相关附件(保证一套材料为原件:①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成果的证明材料,如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各类奖励证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论著论文等;已有产品或样品的可附照片或样本;财务报表和专项审计报告、资金到位证明、效益证明等。②其他能证明成果转化工作的中试、试验等原始记录。③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视频资料,如光盘)等。
监理材料包括:《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项目监理表》、《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合同书》及相关附件(参照验收材料附件所列内容)。
上述纸质材料应按照《总结报告》、《验收表》或《监理表》、《合同书》及相关附件(依①②③为序)的顺序并加详细目录装订成册。专家验收会议,需为每位专家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各一册。
五、验收及监理材料报送要求
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Word格式电子版一份于2011年6月29-30日集中报送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郑州市政三街4号2号楼304房间)。
联系人:程 艳 李明凤
电 话:0371-65526028 65952818
E-mail:yukenong@126.com
附件:1.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项目验收表
2.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项目监理表(略)
3.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4.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格式(略)
5.2008-2009年度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项目清单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农业)项目验收表
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