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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厅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厅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卫规发〔2011〕212号)


厅直属各单位,省中医药局、省保健局,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治办〔2011〕1号)部署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陕西省卫生厅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陕西省卫生厅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方案

  根据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治办〔2011〕1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经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在厅机关、厅直(管)单位及省卫生厅主管的学会、社会团体和厅直(管)单位所属学会、社团等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在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深入推进全省卫生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彻底清理“小金库”,强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治理”小金库工作的成果,更加注重源头防治,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

  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要求,省卫生厅负责厅机关、厅直(管)单位及省卫生厅主管的学会、社会团体专项治理工作,厅直(管)单位负责其管理的学会、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实体等的专项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抓紧制订本单位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具体组织落实工作。

  三、主要任务

  在中省的领导下,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的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全面深入推进厅机关、厅直单位、学会社团等治理“小金库”工作。各单位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学会、社团要加大治理“小金库”工作力度,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要注重总结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的有效途径。年底前完成治理工作任务,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时间步骤

  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仍然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治理“小金库”工作方案的通知》(陕纪发〔2009〕8号)要求及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卫规发〔2009〕242号)执行,治理时间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截至2011年5月31日)。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单位,都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的复查要结合2009年和2010年自查自纠、摸底排查的整改和检查进行;厅直(管)单位管理的学会、社会团体实体等复查要在2010年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厅直(管)单位要对管理的分支机构复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各单位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要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以会议传达、张贴公告和内网公示等不同形式公示,承诺整改和完善长效机制时限,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为指导各单位落实公示和承诺制度,省卫生厅草拟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公示与承诺样稿(附后),供参用。

  复查及重点抽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上报全面复查情况报告,同时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见附件1)。厅直(管)单位负责汇总各自所管理的分支机构填写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汇总后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见附件2)。

  上述材料必须于5月31日前报厅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未报的视为全面复查“零申报”单位。

  “小金库”专项治理整改落实、机制建设、总结验收阶段上报材料均需一并报送电子版。

  (二)督导抽查(截至2011年7月31日)。省卫生厅将抽调专门力量对部分单位复查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参与检查工作。

  督导抽查重点单位为:以前年度未接受过重点检查的单位;学会、社团、分支机构多的单位;以前年度检查发现财务管理问题较多和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有群众举报的单位;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督导抽查重点为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

  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中纪发〔2010〕29号)、《陕西省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陕治办字〔2010〕6号)的规定执行,必要时可追朔到以前年度。

  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将从重、从严处理。对复查不重视、走过场甚至失职渎职的,严格执行问责制,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重新复查,依据《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9〕20号)、监察部等4部门印发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整改落实(截至2011年8月30日)。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分别处理”的原则,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各单位首先要抓好2010年发现“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并针对2011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订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要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政财务处理、轻责任人行政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发生,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省卫生厅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同时填报《“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和文字说明,于11月25日前报厅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财处)。

  (四)机制建设(截至2011年11月30日)。为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与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管相结合,研究提出源头治理的措施,抓紧制订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形成长效机制建设报告,同时填报《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见附件6)和文字说明,于11月25日前报厅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验收(2011年12月)。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要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通过资料分析、报表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治理工作情况。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取信于民。厅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对部分单位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

  各单位要上报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同时填写《“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于12月25日前报厅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中省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彻底清理“小金库”。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和第六次会议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对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卫生部、陕西省卫生厅网上公布了有关文件以及“小金库”治理工作政策问答。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治理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及时编发工作简报,介绍工作进展,宣传治理成效。省卫生厅将继续通过印发文件和简报、陕西卫生网公布信息和召开会议等形式加强对各单位治理工作的指导。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坚持政策规定,加大问责力度。要继续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要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要严格执纪执法,坚决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畅通举报渠道,认真调查落实。各单位要继续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省卫生厅设立的举报邮箱 sxwstjfb@163.com、举报电话029-87310121,继续接受社会各界举报投诉。

  (五)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要结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小金库”检查,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各单位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要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具体负责组织筹划各自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六)及时报送材料,完成工作任务。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个阶段均有明确的工作重点,不容拖沓。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时限,及时上报各个阶段的报告和报表材料。

  附件:

  1.“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2. “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

  3. “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

  4. “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

  5. “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

  6.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

  7.日常监督发现“小金库”问题统计表

  8.填表说明

  9.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公示(样稿)

  10.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样稿)

  附件1
“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章)
  金额:万元
  

 

 

行次

合计

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公募基金会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备注

 

复查发现“小金库”个数

1

 

 

 

 

 

 

 

截至2007年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

2

 

 

 

 

 

 

 

 

其中:滚存资金余额

3

 

 

 

 

 

 

 

2008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来源合计

4

 

 

 

 

 

 

 

1

财政拨款/政府补助

5

 

 

 

 

 

 

 

2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6

 

 

 

 

 

 

 

3

政府性基金收入

7

 

 

 

 

 

 

 

4

罚没收入

8

 

 

 

 

 

 

 

5

会费收入

9

 

 

 

 

 

 

 

6

捐赠收入

10

 

 

 

 

 

 

 

7

经营收入

11

 

 

 

 

 

 

 

8

投资收益

12

 

 

 

 

 

 

 

9

资产(资源)处置、有偿使用收入

13

 

 

 

 

 

 

 

10

附属单位或分支机构上缴收入

14

 

 

 

 

 

 

 

11

其他

15

 

 

 

 

 

 

 

2008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使用合计

16

 

 

 

 

 

 

 

1

弥补经费、成本费用

17

 

 

 

 

 

 

 

2

购建资产、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支出

18

 

 

 

 

 

 

 

 

其中:期末存在的资产原值

19

 

 

 

 

 

 

 

3

工资、奖金、津补贴、福利、礼品礼金等支出

20

 

 

 

 

 

 

 

 

其中:购买消费卡支出

21

 

 

 

 

 

 

 

4

接待宴请、公款旅游、职务消费支出

22

 

 

 

 

 

 

 

6

私分、贪污

23

 

 

 

 

 

 

 

7

其他

24

 

 

 

 

 

 

 

截至复查时“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

25

 

 

 

 

 

 

 

1

现金和银行存款

26

 

 

 

 

 

 

 

2

有价证券

27

 

 

 

 

 

 

 

3

固定资产原值

28

 

 

 

 

 

 

 

4

股权和债权

29

 

 

 

 

 

 

 

5

其他

30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

31

 

 

 

 

 

 

 

1

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32

 

 

 

 

 

 

 

 

其中: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3

 

 

 

 

 

 

 

2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34

 

 

 

 

 

 

 

3

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35

 

 

 

 

 

 

 

 

其中:以会议费、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36

 

 

 

 

 

 

 

 

   虚列利息支出、手续费、虚假理赔等套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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