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在我省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开展知识产权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各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按照《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豫知〔2009〕76号)总体思路,根据我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实际和需要,省知识产权人才办将在我省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现面向全省开展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针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积极挖掘全省各类知识产权相关的社会资源,以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为依托,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强化知识产权专家的名师效应,在全省形成政府部门和社会共同推动、良性发展的知识产权人才管理和使用工作格局,为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建立省级知识产权专家库,到2015年计划入库专家10-20人。
三、工作内容
(一)评选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评选一批知识产权专家,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涵盖全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
(2)学识渊博,有强烈的事业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分析和研究问题;
(3)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较好的大局观、较高的战略意识和较强的协调能力,是本领域、本系统公认的学术与专业带头人;
(4)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培训授课等工作。
2.相关条件
(1)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参评人员
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具有经济、法律、管理等知识基础,熟悉国家及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宏观政策;对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掌握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趋势,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提出建设性、导向型的观点和建议。近5年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知识产权相关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参与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相关课题撰写和研究工作2次以上(含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