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谋划。按照业主为主、政府促进、社会参与的方式,围绕实施工业强州战略,谋划一批带动力强的重大工业项目;围绕实施城镇带州战略,谋划一批重大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围绕实施旅游活州战略,谋划一批旅游产品、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配套设施等重大项目;围绕交通、水利等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重点领域,谋划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围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谋划一批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生态建设的重大项目;围绕实施十大民生工程,谋划一批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项目。把重大项目的推进作为项目办理的重中之重,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落地。
2.全力抓好新项目开工建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好资金、土地和环评等保障条件,确保更多的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办理中,实行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理制度,提高办事效率。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和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力度,加强和充实工作力量,使谋划的项目尽快转变为生产力。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做好向国家相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工作,争取得到国家更多的资金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已安排的要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安排;政府资金要更多地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按照“搭建大平台,实现大融资”的原则,充分整合政府掌握的资源、资产、资金和资本,把融资平台做实做大,增强融资平台的盈利能力、融资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加强政银企合作,定期发布项目融资需求信息和举办项目推介会,努力扩大信贷规模;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使更多的项目达到金融机构放贷条件,认真落实《国务院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0〕13号),千方百计扩大民间投资。切实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加快州、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增加我州建设用地和年度计划指标。加快环评工作进度。规范和简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创造条件。
3.努力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续建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个项目都要有建设的进度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抢工期、抓进度,形成尽可能多的实物工作量。加快完成收尾项目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收尾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使项目按既定目标加快建设,确保按期竣工交付使用,尽早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