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政府系统深入推进“三个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州直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要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于2011年10月底前将细化后的处罚标准及程序等内容向社会公告。州政府法制办、州监察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
  ⒆清理整顿收费秩序。由州物价局牵头,财政、工信、纠风、法制等部门参加,对各级各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款项目等进行清理,凡是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决予以取缔,重复收费项目一律合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的按下限标准收取。严禁擅自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基金项目,严禁摊派和无偿占用企业的人、财、物。此项工作2011年3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 2011年5月底前取消一批收费项目,2011年6月底前完成《黔东南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编制和公告工作。
  ⒇建立健全涉企检查备案制度。由州监察局牵头,建立健全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强令所有涉企检查必须登记备案,经审核后方可进行,切实解决“乱检查”的问题。此项工作2011年2月底前完成。
  (21)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由州财政局牵头,审计、监察等部门参加,深化“收支两条线”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按规定将预算外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通过编制综合预算,实现政府税收与非税收入的统筹安排。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从源头上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的机制,切实解决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的问题。此项工作2011年12月底前完成。
  (22)进一步加大影响环境建设的案件查办力度。在州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经济发展软环境投诉中心”,与“非公经济侵权投诉中心”合署办公,广泛公布专项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与新投资企业的联系制度,加强与企业的日常联系,对因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越权执法、滥用权力、吃拿卡要等原因引起企业撤资等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把查处涉及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此项工作2010年12月底前启动,持续进行。
  (23)建立健全矛盾化解机制,营造和谐发展环境。由州信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的长效机制及非访缠访确认机制,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确保非访缠访及时有效处置,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在项目建设方面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