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城镇职能结构优化
第三十六条 示范区城镇职能结构优化
(一)示范区核心城市。
合肥城镇密集区,包括合肥市中心城区及东部、西部、北部、西南4个新城和合肥市集中示范园区。职能定位:安徽省省会,全省的商贸、科教、金融、文化、信息中心;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区域性交通枢纽,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
芜马城市组群,包括芜湖、马鞍山、江北产业集中区、繁昌、当涂、芜湖市集中示范园区、马鞍山市集中示范园区、巢湖市集中示范园区。职能定位:整合芜湖、马鞍山、江北产业集中区的比较优势,建设全国自主品牌汽车基地和精品钢基地、长江中下游地区重要的重工业和制造业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芜湖: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区域性经济文化旅游中心、现代物流中心、创新型城市和长江流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大城市、安徽省域次中心城市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核心城市;马鞍山:工业型城市,长江中下游地区重要的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和滨江山水园林旅游城市;江北产业集中区:新兴产业新城、示范区重要产业基地,是芜马城市组群的重要组团之一。
铜池城市组群,包括池州、铜陵、江南产业集中区、铜陵县、池州市集中示范园区、铜陵市集中示范园区。职能定位:整合铜陵、池州、江南产业集中区的比较优势,建设世界级有色金属产业基地、长江中下游地区重要的产业基地和以佛教文化旅游为特色的旅游胜地。铜陵:国际铜产业基地和铜基材料产业基地,皖江中部商贸物流中心,皖南旅游经济区重要的集散中心,皖中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城市,生态山水铜都,滨江宜居之城,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池州:世界级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长三角地区循环经济基地,生态和宗教文化旅游圣地,现代园林城市,主要的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和新兴工业化城市、滨江港口城市。江南产业集中区按照综合新城模式建设,是铜池城市组群的重要组团之一。
安庆都市区,包括安庆中心城区、安庆市集中示范园区、枞阳县城、怀宁县城以及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职能定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长江重要港口,皖西南旅游服务基地,全国重要的石化和轻纺产业基地,带动皖西南、辐射皖赣鄂交界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综合交通枢纽。
(二)示范区中心城市。
宣城市、滁州市、巢湖市、六安市是示范区中心城市。职能定位:所在市域(地区)的行政文化中心、工业基地和商贸中心。滁州:皖东中心城市,长三角区域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生态旅游城市;巢湖:皖江北岸核心城市,合肥经济圈副中心城市,以温泉休闲度假旅游为主要特色的滨湖宜居城市;宣城:建设成为皖东南中心城市,和谐宜居的山水旅游城市,苏浙皖交汇区域中心城市;六安:合肥经济圈副中心城市,安徽省加工制造业的重要基地之一,具有滨水园林特色的现代化宜居城市。
(三)县域中心城市。
1.县级市和重点县城。天长、明光、桐城、宁国、和县、无为、舒城、广德、郎溪、枞阳、青阳、潜山、宿松属综合型城市,主要职能:所在市(县)域行政文化中心、工业基地和商贸中心,和县、桐城属于历史文化名城,枞阳、广德、宁国、青阳、舒城、潜山兼具旅游职能。
2.一般县城。绝大多数属综合型城市,主要职能:所在县的行政文化中心、工业基地和交通、商贸、金融、信息、科教、文化中心,长丰、含山、庐江等县城具有较强的工业职能,绩溪等县城属于历史文化名城,太湖、石台等县城属于风景旅游城市。东至大渡口镇、当涂县博望镇、巢湖市滨湖旅游新城(忠庙、黄麓区域)、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上升为县域中心城镇。
(四)县域重点镇。
依托扩权强镇试点、结合各地发展需求,形成100个重点镇。包括合肥市(8个):长临河、石塘、梁园、三河、紫蓬、高刘、吴山、下塘;滁州市(16个):腰铺镇、沙河镇,天长市秦栏镇、汊涧镇、铜城镇、杨村镇,来安县半塔镇、汊河镇、水口镇,定远县炉桥镇,凤阳县临淮关镇、刘府镇、武店镇、大庙镇,全椒县十字镇,明光市女山湖镇;六安市(3个):金安区三十铺镇,舒城县杭埠镇、万佛湖镇;巢湖市(17个):居巢区槐林镇、炯炀镇、柘皋镇,庐江县汤池镇、矾山镇、泥河镇、龙桥镇,无为县二坝镇、石涧镇、高沟镇、白茆镇,含山县运漕镇、林头镇、仙踪镇,和县沈巷镇、香泉镇、乌江镇;芜湖市(10个):三山区峨桥镇,芜湖县六郎镇、陶辛镇、花桥镇,繁昌县孙村镇、荻港镇、新港镇,南陵县许镇镇、三里镇、弋江镇;马鞍山市(5个):向山镇、太白镇、石桥镇、黄池镇、年陡镇;宣城市(13个):宣州区狸桥镇、水东镇、水阳镇、孙埠镇,宁国市中溪镇、港口镇,广德县新杭镇、邱村镇、誓节镇,绩溪县临溪镇,泾县云岭镇,郎溪县十字镇,旌德县庙首镇;铜陵市(2个):铜陵县钟鸣镇、顺安镇;池州市(6个):东流镇,贵池区梅街镇、牛头山镇,石台县七都镇,青阳县陵阳镇、木镇镇;安庆市(20个):桐城市孔城镇、金神镇、双港镇、新渡镇、吕亭镇,怀宁县石牌镇、月山镇、茶岭镇,太湖县徐桥镇、弥陀镇,潜山县源潭镇、黄铺镇、枞阳县横埠镇、浮山镇、汤沟镇,岳西县店前镇、温泉镇,望江县高士镇、长岭镇,宿松县复兴镇。主要职能:县域次中心城镇,产业集聚地区之一,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五)其他镇。
有200个左右,是所在镇(乡)域的商贸服务中心和乡镇产业基地,少数是旅游、工矿城镇。
第六节 优化与完善策略
第三十七条 分时序空间推进策略
(一)2010-2015年。
1.合理布局,协作发展,加快芜湖与马鞍山、铜陵与池州城市联动发展的步伐,积极引导合肥城镇密集区、安庆都市区的形成,加强合肥市与巢湖市、六安市一体化发展。
2.推进集中区建设,促进沿江地区发展,加快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和市集中示范园区等产业新区的建设与发展,成为示范区重要产业基地。
3.加快中心城市的建设,加大沿江城镇发展空间和城镇密集地区的建设与管理力度,强化城镇聚合轴的发展,积极推进各级城镇的现代化进程,提高城镇网络化水平。
4.区域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迅速与长三角接轨,内部构建通畅快捷的交通网络,重视生态绿地的建设与保护,促进区域健康发展。
(二)2015-2020年。
1.提升以沿长江一线为城镇密集发展带,以合肥为“带动极”、以芜马巢为“集聚极”和以安池铜为“增长极”的三极,以滁州、宣城为两星的网络化、开放化的“132”联动发展的示范区城镇空间结构。
2.完善合肥城镇密集区、芜马城市组群、铜池城市组群、安庆都市区等示范区核心城市组群,继续推进集中区建设,促进沿江地区的发展,为远景芜马巢、安池铜跨江发展城市组群的形成奠定基础。
3.继续推进全面融入长三角的战略,在完成基础设施网络化建设后,通过沿江、合巢芜宣等重要的产业、交通、城镇轴线,使区域全面融入长三角。
4.继续强化皖江地区与皖北、皖西和皖南的交通联系,建设多个快速通道。在沿江城市发展的产业选择上,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兼顾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富余劳动力向沿江地区集聚。
5.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主要城镇之间预留永久性的生态绿地。严格保护大型湖泊、水体、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完善示范区城镇旅游接待功能。
6.在示范区城镇体系重构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省域城镇体系,以一带为主轴线,三极为顶点,两星为节点,促进合肥经济圈、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联动发展。
第三十八条 产业承接园区发展策略
(一)高标准建设集中区。
科学确定用地构成,满足产业用地需求,加强项目用地预审,实行项目供地准入制;加大对建设项目科技含量、环境影响、投资强度、产业效益的控制,提高入区项目技术水平和质量;高起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内外衔接,推进园区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
(二)加快示范区内开发园区扩区升级。
紧抓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的历史机遇,支持鼓励发展较快、条件较好的产业集中区、省级开发园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大力支持国家级开发区、条件成熟的省级开发园区提前做好扩区准备,为开发区可持续发展与升级打好基础。
(三)推进自主创新。
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园区。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及各种特色园区建立研发基地和科技创新平台,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开发园区申报国家或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大幅度增加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研究开发投入,建设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引导创新要素向园区集聚。加大政府资金对创新型园区、创新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在园区转化。全面落实自主创新优惠政策,开发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比照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相关政策,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向园区集聚。
推进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示范区内同类开发园区整合科技资源,加强与长三角等区域的合作,实施一批重大专项,联合开展科技攻关,着力在电子信息、汽车、家电、机械装备、冶金、化工、生物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等关键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
(四)创新集中区、开发园区合作共建机制。
合作共建产业承接园区。引进先进理念和成功做法,鼓励示范区与沿海地区政府、开发园区、战略投资者和中央直属企业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合作共建产业承接园区,推进组团式承接产业转移。鼓励示范区内有条件的市、县突破行政区划界限,跨区域合作共建产业承接园区。
创新合作共建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探索采取多种方式共建产业承接园区:在现有开发园区内划出部分土地,建设园中园,按照统一规划,由开发方组织实施,具体运作;将开发园区整体委托,建设托管园区,由受托方进行规划和开发建设;合作各方联合建设共管园,共同规划,联合开发。
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合作各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议定合作方式,明确责任义务和经营期限。合作共建期间,发展成果由各方共享,引进项目投产后新增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各方按一定比例分成,地区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按比例分别计入。
(五)实现集约节约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
加强产业承接园区用地调控,加大土地资源清理整合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通过产业链延伸组合,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提高资源产出效率。推进产业承接园区力争实现废水、废渣“零”排放和气体污染物的综合利用与治理。
第五章 示范区空间统筹与利用
第一节 示范区区域空间统筹
第三十九条 区域空间基底控制:四区划定
为确保皖江示范区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规划发展目标以及发展时序要求,基于用地工程地质条件、区域交通和大型基础设施布局影响分析,将示范区范围内的用地划定已建区、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
已建区:指规划范围内已批的城市、县、乡、镇总规中城市建设用地和其中的村庄建设用地。
适建区:指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和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城镇建设区等其他适宜建设的区域。适建区是参考各地总体规划确定的优先选择发展的地区,但建设行为需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有计划、按时序发展,保证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
限建区:包括水源二级保护区、一般农田用地区、生态绿地、水土流失中度敏感区、文保单位建控地带以及工程地质条件不适宜的建设地区。限建区内严格限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科学合理地引导开发建设行为,示范区建设应尽可能避让、避免与生态保护发生冲突。确有必要开发建设的项目,应符合城镇建设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并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谨慎进行开发建设。
禁建区: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水域及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区、生态廊道和生态隔离带、城镇建设区的生态绿地和开敞空间及其他具有较高生态敏感性的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区域基础设施廊道区(如1000KV、500KV、330KV、220KV、110kV以上高压架空线下范围)。禁建区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原则上禁止任何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行为。
表3
示范区禁止建设区(自然保护区)一览表
名 称
| 级 别
| 类 型
| 面 积
(KM2)
| 地 址
|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处、省级自然保护区13处,面积达到3106.59KM2。
|
鹞落坪保护区
| 国家级
| 森林生态
| 123
| 岳西县
|
扬子鳄保护区
| 国家级
| 野生动物
| 185.65
| 宣城市、芜湖市
|
升金湖保护区
| 国家级
| 湿地生态
| 334
| 东至县
|
淡水豚类保护区
| 国家级
| 野生动物
| 315.18
| 铜陵市
|
牯牛降保护区
| 国家级
| 森林生态
| 148.17
| 石台、祁门县
|
皇甫山保护区
| 省 级
| 森林生态
| 36
| 滁州市
|
清凉峰保护区
| 省 级
| 森林生态
| 30
| 绩溪县
|
板桥保护区
| 省 级
| 森林生态
| 50
| 宁国市
|
板仓保护区
| 省 级
| 森林生态
| 15.23
| 潜山县
|
万佛山保护区
| 省 级
| 森林生态
| 20
| 舒城县
|
枯井园保护区
| 省 级
| 森林生态
| 40
| 岳西县
|
老山保护区
| 省 级
| 森林生态
| 268.76
| 贵池区
|
紫石塔保护区
| 省 级
| 森林生态
| 6.70
| 东至县
|
安庆沿江保护区
| 省 级
| 湿地生态
| 1200
| 安庆市
|
十八索保护区
| 省 级
| 湿地生态
| 10.56
| 贵池区、铜陵
|
石白湖保护区
| 省 级
| 湿地生态
| 106.66
| 当涂县
|
盘台保护区
| 省 级
| 森林生态
| 6.68
| 青阳县
|
女山湖保护区
| 省 级
| 湿地生态
| 210
| 明光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