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制度,依法监管。要贯彻落实国家和
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值班、灾情速报、监测巡查、预报预警、资质备案、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三同时”等制度。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条例规定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或制度执行不到位,实行问责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行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要严格执行“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和书面告知,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必须履行治理义务。对列入市级防治方案的交通干线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由各责任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防治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
(三)探索创新,建立机制。地质灾害防治具有地域的广泛性、成灾的严重性和突发的不确定性特点,决定防御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必须着手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建立起涵盖县(市)区政府、相关责任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责任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各自防治职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参与的责任机制。要建立防治工作目标考核评价和奖惩体系,分解与细化防治工作目标与任务,实行量化管理和绩效考核,形成“自上而下、分级实施”的考核机制。要加快建设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组建人员精干、响应迅速、协同联动的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地质灾害应急训练基地,进一步完善预报和预警机制。
(四)科学防灾,提升水平。要加强科技投入,充分利用新理论、新技术和新装备,探索并建立我市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监测、预警预报指标与技术方法。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研究,开展地质灾害发生成因机理和精细化预警预报模式探索,进一步提高防治水平。要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合攻关,建立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合作攻关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与次生灾害预防难题。要大力增强群测群防科技含量,提升实时监测信息数字化传输、监测预警装备智能化告警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为依托,采用专业培训、内外交流、科技合作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
(五)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规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教育。利用世界气象日、地球日、防灾减灾日、环境日、“地矿讲堂”等,开展有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要重点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村民、山区学校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群众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附件1:2011年宁波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
附件2:2011年宁波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移民项目计划表
附件1
2011年宁波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
1、余姚市梁弄镇让贤村钱库岭南大后山滑坡
2、余姚市梁弄镇岭头村万家岙后园山体滑坡
3、奉化市大堰镇大岭坑村公路山体滑坡
4、奉化市裘村镇翔鹤潭村崩塌
5、宁海县一市镇一市村里朱山体滑坡
6、宁海县西店镇岭口村后门山滑坡
7、宁海县黄坛镇盈坑村下盈坑山体滑坡
8、宁海县桑洲镇南岭村六峰山体滑坡
9、宁海县桑洲镇南岭村南山章山体滑坡
10、宁海县桑洲镇屿东村江下山体滑坡
11、宁海县岔路镇泉峰村外柴山体滑坡
12、宁海县岔路镇顶峰村岭头陈后门山崩塌
13、象山县西周镇尖岭头村山体滑坡
14、鄞州区章水镇茅镬村山体滑坡
15、鄞州区塘溪镇童村山体滑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