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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茧丝绸行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支持对象:有一定规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已有品牌或新创建品牌的茧丝绸行业的优势企业。
  项目建设支持内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茧丝绸“地产品”品牌的培育与创建,如申请商标、专利,广告宣传等;茧丝绸“地产品”营销市场开拓,如建设企业网站或网购平台,参加行业性重大展会及品牌推介活动,设立茧丝绸产品展示交易厅,在设区市以上城市设立直营专卖店或专柜等。

  该项目的资金支持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奖补资金额度一般为项目投资总额的30%左右。

  (六)茧丝绸行业生产技术培训推广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支持对象:列入陕西省茧丝绸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蚕茧主产区的市、县(区)级蚕技推广部门和茧丝绸行业协会组织。

  项目建设支持内容:自主开展或组织邀请省、市级蚕技研究推广单位、院校的专家,开展以县、乡、村专业蚕技人员和养蚕大户为主的蚕茧生产环节的生产技术培训工作;组织缫丝企业技术骨干和缫丝能手参加全省或全国性的技术比赛活动等。

  该项目的资金支持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奖补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支出总额。

  (七)茧丝绸行业基础研究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O万元)。

  支持对象:具有较强科研实力且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科研院所及蚕桑技术指导单位。

  项目建设支持内容:具有全省茧丝绸行业前瞻性的研究以及技术依托,能够解决行业发展“瓶颈”和引导行业突破发展的项目,如研究建立行业性技术标准,完善蚕桑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茧丝绸科研推广中心与示范基地等行业基础性工程建设。

  该项目的资金支持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奖补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支出总额。

  四、项目申报要求、程序及其他

  此次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按照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茧丝绸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企〔2011〕7号)第九条有关规定。

  (一)项目申报材料。
  1、申报项目单位填报的《陕西省茧丝绸行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申报项目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3、企业提供银行信用等级证明和税务机关出具的无不良纳税记录的证明。事业单位提供项目主持人基本情况介绍;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项目投资预算及前期准备情况,申请省上资助方式及资金额度,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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