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支持内容: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养蚕大棚(专用蚕室)、小蚕共育室及相应的养蚕设施,推广各类省力化蚕台,推广使用方格蔟(每片方格蔟不低于156孔);改造蚕茧收烘设施,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烘茧机(灶),及配备标准的评茧仪器。
以上建设内容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省上无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
(二)骨干蚕种场技术改造项目(每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50万元)。
支持对象:列入陕西省茧丝绸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重点扶持的蚕种场。
项目建设支持内容:为调整蚕种生产结构,扩大制种规模,提高蚕种催青效率和质量,更新改造蚕种繁育与自动催青设备。
以上建设内容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省上无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
(三)缫丝织绸企业安装节能减排或自动控制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对象:已取得陕西省缫丝生产准产证的缫丝企业,经省商务厅同意备案登记并进行生产线建设的缫丝企业,以及丝绸织造企业。其中,对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基础较好、认真执行监测报表制度、开展自营出口业务的缫丝龙头企业优先支持。已获得原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和省上专项资金支持过的同类节能减排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项目建设支持内容:采用缫丝废水清浊分流、生物滤池、膜处理、活性炭吸附等技术设备,进行缫丝废水处理和回收利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改造现有缫丝机,使白厂丝质量稳定达到5A级以上;丝绸织造企业淘汰落后织机,安装使用无梭织机等。
该项目的资金支持实行无偿补助或贷款贴息方式,无偿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贴息额不超过实际到位贷款2年利息。
(四)茧丝绸行业综合利用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O万元)。
支持对象:有一定规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桑蚕茧丝综合利用产品生产经营企业。
项目建设支持内容:具有一定规模或自主知识产权的桑蚕茧丝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经营项目,如生产桑枝食用菌、蚕蛹蚕蛾功能性食品、丝绵丝绒被服、家纺产品等所需生产设施等。
该项目的资金支持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奖补资金额度一般为项目投资总额的30%左右。
(五)茧丝绸行业品牌创建与市场开拓建设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O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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