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茧丝绸行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商发〔2011〕289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局(经贸局)、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茧丝绸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建设西部优质茧丝基地,促进茧丝绸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陕西省茧丝绸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茧丝绸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企〔2011〕7号)有关规定,现就2011年我省茧丝绸行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工作的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调结构、创品牌、促升级”为主线,以改善蚕茧生产条件,加强茧丝资源综合利用和市场开拓,推进茧丝绸行业节能减排,提升加工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为主要内容,以平台搭建、政策引导为手段,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品牌建设和产业升级,全面增强产业竞争力,促进茧丝绸行业稳步发展。
二、项目安排的原则及支持方向
坚持扶优扶强、突出重点的原则。2011年茧丝绸行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适度有序地支持蚕茧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蚕茧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水平;继续支持骨干蚕种场更新改造蚕种繁育与催青等关键环节装备,以突破我省茧丝绸产业的瓶颈制约;大力推进茧丝绸加工企业以节能减排、提质增效为重点的技术改造,以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积极促进茧丝绸产业链的延伸与拓展,以提高产业化水平;着力引导茧丝绸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以品牌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市场开拓与营销网络建设工作, 以提高茧丝绸产品的市场化水平。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支持力度上,将适当向茧丝绸产业基础较好、行业管理规范的地区和茧丝绸龙头企业倾斜,以促进产业聚集发展。
三、项目内容及资助标准
(一)蚕茧生产及收烘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80万元)。
支持对象:列入陕西省茧丝绸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蚕茧生产基地县(区)的茧丝绸龙头企业或技术服务事业单位。重点支持在“十一五”期间未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基础较好、收烘市场秩序规范、蚕茧生产稳定的蚕茧生产基地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