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洛卫机发〔2010〕24号)
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洛阳市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洛安委﹝2010﹞6号)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2010年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内容之一,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二、组织上要重点突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好五项活动:
1.安全生产文化广场活动。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参加辖区组织的“安全生产文化广场”活动;市疾病控制中心代表卫生系统参加全市安全生产文化主会场活动,按要求制作2块板报,在6月14日上午9点30分前在新区市政府东门两侧摆放就位,下午4点后撤回,不得提前退场。
2.主题宣传活动。局属单位要在单位内部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招贴画、宣传挂图、宣传板报和播放影像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提升职工和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3.安全培训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安全责任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4.应急演练活动。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安全疏散演练或安全医疗救援演练。
5.隐患大排查活动。局属单位要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局将组织一次检查和督查,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职工食堂、地下空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存放场所以及集体宿舍、机要、库房、财务收费等要害部位进行消防安全和治安防范检查。加强对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备齐全完好。
三、效果上要及时上报。各单位于5月28日、7月4日前,分别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电子版)、活动总结(书面文字材料、图片和音像资料等)报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局将把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作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