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洛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直等有关单位:
为确保2011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0〕8号)、《关于201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0〕9号)等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名工作安排
(一)考核对象、范围,申报资格条件,严格按照豫人社工考〔2010〕8号、豫人社工考〔2010〕9号文件执行。
(二) 报名时间、地点:市直各单位及区属单位于2011年2月14日-18日报名,各县(市)、吉利区于2月21日-2月25日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各单位要抓紧时间,科学合理安排工作。
(三)报名方式:各县(市、区)、市直、省直主管单位统一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考核合格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按级别分别打印《名册表》等相关表格。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2008、2009、2010年度 )、在编在岗和根据人员聘用制正式聘用的在职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申请报名。报名时要携带相关人员档案资料,符合二级申报条件的要携带2006年12月31日(含2006年)前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及毕业证书,符合晋升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人员需带2006年9月30日(含2006年)前颁发的《等级岗位证书》。
(四)表格填写说明
报考工勤技能岗位三级、四级和五级的人员填写上报《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考申请表》一式一份;申报二级的人员填写上报《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级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申报一级的人员按照省文件规定上报材料。以上报考人员的上报材料由主管单位审核盖章,每人填涂报名信息卡一份。
主管单位按工种、等级分别打印上报《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申报名册表》一式一份。
填写打印以上各表时,“申报工种”应规范,要严格按照工种名称规范填写。姓名要与本人身份证相一致,不能有误。
(五)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