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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全省产业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全省产业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1〕27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全省产业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关于金融支持全省产业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产业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对产业项目建设的支持作用,围绕“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和十大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结合金融业实际,现就金融支持全省产业项目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金融支持全省产业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十大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我省实际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促进我省产业结构提档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是改善民生、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全省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支持十大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当前发展机遇,加大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改进金融服务,切实把金融资源有效运用于产业项目建设,在助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中努力实现金融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确保产业项目建设资金供给。各级人民银行要密切跟踪产业项目规划、项目进展、资金需求和到位情况,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宏观调控的要求,积极加强信贷政策宏观指导,更多地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不断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不断加大对产业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做好与地方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衔接配合工作。全省各金融机构要在实现稳健经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加强流动性管理,优化信贷资金配置,促进信贷资金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的产业项目转移。要合理调整信贷投放重点,大力支持列入全省重点推进的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和即将投产达效项目,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对新建续建项目要加强信贷对接和融资指导,提高产业项目的规范性和信用等级,在符合授信条件的前提下,减少审批环节,及时发放贷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启动和满足后续资金需求。对于信贷资金需求量较多的大型产业项目,可采取银团贷款、长期授信和集中授信等方式给予支持。灵活运用贴现、再贴现融资工具支持十大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和发展,通过票据选择支持相关企业融资需求,对资金缺口大、需求急的企业签发、收受的票据优先办理贴现和再贴现。鼓励金融机构在完善制度、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境内外并购贷款,支持重点企业兼并重组和引入国内外投资者。加强政银企合作,积极开展政银企项目对接,重点支持十大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企业集团和产业园区加快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整合与产业集聚。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十大重点产业相关企业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对产业升级、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等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消耗型企业及项目的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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