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各技工院校依法建立完善党团组织和学生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教学、生活环境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有危房,出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到位,校园、宿舍安全、保卫工作是否细致,传染病、食品、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安全和交通安全有无保障。各技工院校要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校长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状,并层层抓好工作落实。要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教育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在使用时,至少有一名专职管理人员在岗并全程参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院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加强学校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凡是发生师生溺水、交通事故、自杀、他杀、猝死、意外事件致死等非正常死亡事件,学生出走或失踪事件,导致师生重伤事件,师生涉嫌违法犯罪事件,群体性事件,不论人数多少,不管学校性质,不分校内校外,一律列入信息报告范围。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发生后,不论事件级别和大小,学校要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另外对涉及技工院校的重大信访事件、领导班子变动情况等信息也要及时上报。
六、规范技工院校学生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工作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中职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定和长期制度设计,各院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恪尽职守、规范操作,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学校要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如实申报新生学籍,严格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提供学生学籍信息,确保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所需学籍信息的完整和真实。实时报告本校中途流失学生信息,学籍主管部门要及时审核并注销流失学生学籍,及时终止对流失学生的资助。不得为同一学生同时申报注册双重或多重学籍,杜绝重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现象产生。人社将会同财政、教育和监察等部门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截留、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于群众的举报,要求举报一起、调查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这项惠民政策扎扎实实落到实处。
七、加强各技工院校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