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1.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定责任和义务,指导监督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指导监督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管理、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管理等制度;指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指导监督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规范操作、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备维护、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指导监督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检验制度。深入排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和产品质量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技术漏洞,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明确整改时限,做好限期复查。
2.鼓励支持食品企业推广应用先进管理制度和技术。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技术等食品安全管理先进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对快速检测、贮存、运输、信息化追溯等保障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鼓励企业制定、执行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更严格的企业标准。
3.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乳制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的基础上,以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为重点,在肉类、调味品、饮料、酒类行业扩大诚信体系建设试点范围。加大诚信标准宣传力度,推进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和评价机制建设,加快企业诚信档案和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诚信意识,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2011年年底前,所有县级以上政府都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及办事机构。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投入,支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发布及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为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企业的责任意识,加强各环节监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