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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加大公用企业管理力度,营造诚信市场经营环境。重点加强对水电气、电信、邮政、人身财产保险、消费贷款、房屋买卖、房屋中介、住宅装修、物业服务、旅游、运输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充分运用合同监管职能,加强对公用企业格式合同和其他消费合同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高额消费合同监督力度,促进消费市场稳定发展。
  倡导“安全放心消费诚信承诺”活动,积极引导公用企业健全自律制度,强化自律意识,营造诚信经营环境。
  3、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联网征集整合与共享力度,深入推进联合诚信系统应用,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分层次的信用信息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信用监管联动机制,推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
  4、完善电子商务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水平,高效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建立电子商务监管平台,开展网上监测和巡查,规范网上交易秩序。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着力整治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促进网络商品交易规范、有序地开展。
  七、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营造宽严有序的执法环境
  1、转变执法理念,全力营造宽严有序的执法环境。按照“监管与发展相统一、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监管与维权相统一”的基本原则,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对涉及食品安全、化学危险品经营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要严格执法、严格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较轻并能及时纠正的行为,实施“行政告诫”制度,促使其整改,努力营造宽严有序的执法环境。
  2、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将柔性执法模式融入到工商执法监管之中,强化服务性执法理念,创新执法监管方式,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调解、信息披露、行政回访六项制度。在监管过程中,采取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等非强制手段,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创业,诚信经营、合法经营。
  3、加强窗口单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窗口单位功能,提高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不断深化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制度,并继续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各项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严格实行“一审一核”和简易登记事项“审核合一”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工作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自觉强化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务实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兑现服务承诺,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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