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推动农村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免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积极探索设立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业合作社,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促进农村土地集约、规模经营。
积极支持各地围绕当地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组建产业龙头企业或设立农业投资、农业担保等涉农服务型企业,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业。
2、支持发展物流业,积极构建畅通城乡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全力支持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的发展,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加大对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的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农村产品配送行业的健康发展。要积极引导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健全市场体系,增强区域辐射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深入推进经纪活农行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涉农企业与经纪人合作,完善农资流通体系。鼓励农副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加入农村经纪人培育网络,促进企业与经纪人的全方位、高效能合作,进一步促进农产品流通,带动农副产品销售,增加农民收入。
4、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与管理工作,服务特色农业发展。大力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商标”的生产经营模式;积极开展“一社一品”、“一所一标”创建活动,引导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开拓市场、规模经营。
5、深化“红盾护农”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农村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有实力、上规模的民营企业开展农副产品连锁经营,构建放心农副产品经营网络。强力推进农产品和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店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
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和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加大对农资案件的查处力度和曝光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6、加强涉农合同监管,规范农村市场经营秩序。制定和完善农业订单制度,强化农资合同监管。重点帮扶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业龙头企业等建立健全合同信用管理制度,促进涉农合同的规范管理。同时,要积极调解涉农合同纠纷,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切实维护农村稳定。
六、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积极开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活动,全力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要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积极拓展执法范围,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